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南城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制定了《南城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下发到各乡(镇)。
二是调整了南城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
三是制定了包括资金管理制度、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审批报账制度、村级结算专户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等六项制度,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进行监督管理。
四是定期对各乡(镇)、村的“三资”帐目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