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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从农民工到新型职业农民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5-06-02  来源:南方日报
摘要:日前,清远提出农民收入倍增工程,在2013年基础上,通过5年努力,到2018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一番,达到2万元左右水平。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清远提出要加快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即是在农业上继续深挖潜力。 目前,清远农民主要收入分为两块,一块是打工收入,一块是农

 

  日前,清远提出农民收入倍增工程,在2013年基础上,通过5年努力,到2018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一番,达到2万元左右水平。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清远提出要加快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即是在农业上继续深挖潜力。

  目前,清远农民主要收入分为两块,一块是打工收入,一块是农业经营收入,前一种身份是“农民工”,后一种身份才是真正的“农民”。数据显示,以“农民工”身份外出务工收入占农民总收入比重越来越小,而务农性收入比重越来越大,说明比起以前,外出务工的“致富效应”已不如农业,农业吸引力也逐渐超过外出务工。

  其实,经过了数十年发展,农民外出务工挣钱的模式已经开始式微,这与整个经济形势相关。以前,珠三角的企业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吸引了包括清远在内地区的大量农民工就业。而随生产的机械化程度增加,城市吸引农民工就业总的机会减少,除了一部分农民工通过自身努力在城市扎下根以外,不少农民工只得另谋他路。

  目前全国范围内农业生产模式正在经历一场变革,由传统的人力畜力、小规模生产向规模化、机械化生产经营方向升级,农业又重新焕发新的生机。因此,笔者认为,在外出务工和农业发展此消彼长的大环境下,实现农民收入倍增工程,靠“外出务工”可能难以实现,还是要在“农业”上深挖潜力。与之相对的是,清远农民也要从以前“农民工”的角色向新型“职业农民”升级。

  何为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笔者认为,首先是要参与农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不能再成为“失地者”。目前,一些地方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简单化,工商资本大举进入农村,农民以很低价格出租土地,变成了实际上的“失地者”,再次成为“打工者”,在农业生产中没有获得应有的利益。因此,新型职业农民要求农民真正成为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的主人、“老板”,而不是“旁观者”、“打工者”,建议可以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形式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让农民主动融入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成为新型职业农民。

  其次,不同于“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要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因此,要想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必须加强培训学习。因此,政府应支持农村地区开办培训机构,将现有农业劳动力培养成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吸引年轻人从事现代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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