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种粮大户生产积极性,并通过鼓励大户带动周边群众,提高粮食生产水平,万安县农业局认真贯落实彻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厅、江西农村信用社《江西省2015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制定了《万安县2015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方案》,由符合条件要求的种粮大户(合作社)自主申报,县农业局、财政局组织评审、公示。
经过严格筛选,2015年获得种粮大户补贴项目资格的有10户,项目补贴控制总额为71万元。建设内容:晒场面积6500平方米,烘干机吨位72吨。
目前,万安县农业局、财政局对“万安县2015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项目批复结果”已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县农业局政务公告牌进行公示、张贴,公示期为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