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2016年农机跨区作业证发放管理工作,确保农机跨区作业顺利开展。近日,西安市农机总站下发了《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通知,要求各区县要严格执行六项原则,切实做好农机跨区作业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一是 先登记,后发放 原则。申领作业证的联合收割机,应具有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有效号牌和行驶证,年度检验合格,并参加跨区作业队。
二是 免费发放 原则。作业证实行免费发放,各区县不得向申领者收取任何费用。
三是 农机管理部门唯一渠道发放 原则。
四是 不得跨县级行政区域发放 原则。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只许对在本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站登记注册的联合收割机发放作业证,不得跨越县级行政区域发放。
五是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盖章有效 原则。作业证必须经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盖章方为有效。
六是 信息齐全 原则。作业证背面的机主姓名、联合收割机号牌(插秧机发动机号)等相关信息应填写齐全,信息填写不全者,可视为无效作业证。同时,要通过中国农机化信息网 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 系统,做好作业证的登记备案工作。
目前,4500份作业证陆续向全市符合条件的机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