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和普及金融政策宣传工作,稳定全县金融秩序,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县金融领导小组组织农业、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和县域各大银行,在同州广场举办了 打击非法集资、稳定金融秩序 宣传活动。
根据活动要求,大荔县农业局经管站印发了 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 相关摘要宣传单,突出宣传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坚持社员封闭性、促进产业发展、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严禁对外吸储放贷,严禁高息揽储等行为。
通过宣传,广大群众对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资金互助业务有了更加清晰地认识;本次活动对群众保护个人财产安全起到了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