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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建立不合格产品追溯机制

发布时间:2016-06-24  来源:深圳商报
摘要:为做好食品安全立法工作,根据《关于〈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的研究修改工作方案》,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由常务副主任罗莉带队,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前往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开展立法调研。
   【深圳商报讯】(记者 吴蕾)为做好食品安全立法工作,根据《关于〈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的研究修改工作方案》,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由常务副主任罗莉带队,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前往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开展立法调研。

   在调研座谈会上,市食安办给出的数据显示,2015年,我市重点品种食品检测合格率为97.8%,在广东省政府对各地市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中,深圳名列全省第一(与佛山并列)。

   但是,检测不合格的2.2%怎么办?不合格的产品从哪儿来的?有没有追究相关企业责任?人大调研组并不满足于现有“成绩簿”,而是将目光盯紧后续追溯。深圳市食品安全促进会会长江红直言,后端检测只是政府职能部门维持秩序的手段,要想真正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应建立不合格产品追溯机制,从源头抓起。

   据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测算,仅食用农产品方面,全市每年的消费总量便近400万吨。目前,全市农业用地仅10万亩左右,全市食用农产品自产供给量不足5%,95%以上需由市外供应,对外依赖度在全国一线城市中最高。而这些市外供应链大多呈小、散、乱的特点,政府监管极易存在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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