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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200吨大蒜遭韩国退货 蒜农损失惨重韩国拒不应诉

发布时间:2016-07-03  来源: 观察者网
摘要:2014年11月,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通过招标向山东临沂兰陵县蒜农进口大蒜2200吨。中标后,蒜农王连全等根据标书要求进行备货,随后在经过收货方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质检合格后,将大蒜发往韩国釜山港口。但货物到达韩国釜山港口后被韩国农管院认定为质量不合格,这

  2014年11月,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通过招标向山东临沂兰陵县蒜农进口大蒜2200吨。中标后,蒜农王连全等根据标书要求进行备货,随后在经过收货方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质检合格后,将大蒜发往韩国釜山港口。但货物到达韩国釜山港口后被韩国农管院认定为质量不合格,这批大蒜被返送回中国,给蒜农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观察者网此前报道,事发后,蒜农前往韩国与韩方交涉,韩方高层竟叫嚣“你去告我们啊,还可以去世贸组织告我们”。

  国家商务部、山东省商务厅等部门都曾对此事进行关注。受损的蒜农将韩国流通公社等告到了山东临沂中级人民法院, 6月21日,代理律师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但韩国流通公社并未按时到庭。在事发一年半之后,蒜农们仍需要等待事情解决的那一天。

  7月2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了退蒜风波后,山东蒜农艰难度过的这一年,原文如下:

  地处沂蒙山区的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被称为中国的“大蒜之乡”,是国内优质大蒜的主要产地。对于当地农民来讲,大蒜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按照当地村民的算法,一亩大蒜年收入可以到万余元,一个有五亩地的家庭,种植大蒜的收入加上平时打打零工,可以过得“挺滋润”。

  6月20日,兰陵县芦柞镇剡子官庄村,像兰陵县的很多村庄一样,这里随处可见已经收获了的大蒜,街道边、家门口……以至于不少小汽车想要穿过街道都要选择绕道。

  夕阳西下,三三两两的村民坐在蒜堆旁,边说笑边扒着蒜皮,对他们来说,那是一年里一笔不菲的收入。

  蒜农王连全的家在村子角落里,他的家门口堆放着一堆整整齐齐的大蒜,但屋里却凌乱不堪。年幼的儿子和女儿躺在铺着尼龙袋子的地上睡得正香。

  王连全说:“自从去年大蒜被退回来之后,一直都是父母帮着照顾孩子,我一直在忙着处理大蒜的事,非常对不起自己的孩子。”

王连全说,不理解为何曾检测合格的大蒜突然就不合格了

王连全说,不理解为何曾检测合格的大蒜突然就不合格了

  对于那批被韩国退回的600吨大蒜,王连全说早已经卖掉了,“被退回来的,就是品质再好别人也会认为是不好的,会趁机压价,最后4000块钱一吨就卖掉了,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耗不起。”

  “好好的大蒜怎么就不合格了呢”

  提起去年被韩国退回大蒜的事情,王连全不停说自己心态非常好,能想得开,但又总是抑制不住自己的愤怒。说到激动处,他的声音会变得非常大,有种声嘶力竭的感觉。

  2014年11月,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下称韩国流通公社)招标进口山东临沂兰陵县产的大蒜2200吨。王连全组织供货600吨,另外两位蒜农分别供 货600吨和1000吨。王连全说,他不但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还借遍了亲戚朋友的钱,“为了做这笔生意可以说是倾家荡产”。

  他委托当地的裕隆食品公司代理出口,并组织当地蒜农按照标书准备大蒜。王连全说,因为是第一次做对外出口生意,他们知道国外检验严格,为了能做好这笔生 意,在对方提出的“大蒜直径5.5厘米”的要求上,他们继续提高质量等级,按照6厘米的直径收购备货,“一吨大蒜就要比平时多花200多块钱。还按照对方 要求使用其指定的船运公司,每个集装箱比未指定公司多花了3000多块钱。”

  当年的12月,在大蒜发货前,按照标书上的规定,官方质检机构韩国流通公社专职质检人员对大蒜进行检验、监装,检验内容为大蒜质量检查,合格之后,才能够装箱运输。“当时检验合格后进行封箱,箱子都是韩国流通公社的人亲自打上公社的铅封后放入集装箱进行运输的。”

  货物发出之后,他以为不会有问题了,但没想到的是,麻烦就此开始了。

  12月中旬,货物到达韩国釜山港口,然后由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和韩国国立农产品质量管理院(下称农管院)农管所分别进行货物检验。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负责 对大蒜进行动植物检疫,农管院负责大蒜的质量检验。随后,农管院表示,质量检验不合格,重缺点大蒜超标,要求返送货物。

  得知这个消息之后,王连全瞬间就蒙了,“大蒜在发货前,韩国流通公社质检结果明明是合格的,但到达韩国港口后怎么又被农管院认定为不合格呢?”

  王连全说,韩国方面以不合格为由退货之后,他们仔细了解了情况,农管院的结论是大蒜质量检验不合格,重缺点大蒜超标。

  对于“重缺点大蒜超标”,王连全至今想不明白,他拿起一瓣大蒜指着蒜上的一处斑点说,大蒜在收获、储藏、运输的过程中,会有一些磕磕碰碰。

王连全认为大蒜出现斑点带伤等属正常现象

王连全认为大蒜出现斑点带伤等属正常现象

  王连全称,按照标书的规定,货物返送的前提是到港后,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检测不合格时,含放射线照射物质时,需返送。“但是,现在韩国方返送的理由是农管院质量检验不合格,而有权要求货物返送的机构是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这不符合标书规定的流程。”

  另外,大蒜到达韩国港口后,应该先由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进行动植物检疫,检疫合格后,韩国流通公社应该予以收货并付给蒜农90%的货款,收货后再由农管院 进行质量检验,如有质量不合格,可在剩下10%的货款中进行扣除。但韩国方面在没有卸货的情况下,却由农管院和食品医药安全处直接来港口进行检测。

  因为觉得不能接受,王连全等蒜农赶紧找了韩国一家质检机构检验大蒜质量,检验结果是合格的,但农管院却始终不认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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