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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格尔木:多措并举 推进脱贫攻坚战役

发布时间:2016-07-08  来源:新农网
摘要:2016年以来,按照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全市上下积极行动起来,从加强保障、落实责任、推进脱贫措施等方面,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成效。

 

  2016年以来,按照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全市上下积极行动起来,从加强保障、落实责任、推进脱贫措施等方面,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成效。

  落实工作责任,着力构建精准扶贫责任体系

  强化组织保障。州委常委、市委书记主持召开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先后3次在常委会议研究精准扶贫相关事宜,市政府组织召开4次扶贫专题会议,分析解决脱贫攻坚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全市各部门继续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成立党政“一把手”为双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时成立扶贫攻坚指挥部,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加大资金保障。争取省州扶贫专项资金1655万元的基础上,安排市级扶贫专项资金1500万元,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整合交通、水利等部门的涉农资金,重点对贫困村短板进行完善;落实人员机构保障。选派16个扶贫工作队共计40名工作人员入驻16个贫困村,加强基层扶贫工作力量;将原市扶贫办与农牧局合并组建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连人带编调剂2名工作人员,壮大扶贫队伍,有效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扎实开展。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各成员将脱贫攻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及时督导调研扶贫工作,协调解决制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困难,全力保障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按照联村帮户工作的要求,明确31名市级领导、2197名干部职工的联村帮户责任,使每个贫困村都有一个市级领导联点,每一户贫困家庭都有帮扶责任人,实现一帮一、多帮一的联点帮扶机制;落实部门单位责任。制定《全市扶贫开发重点任务分工》,对全市扶贫开发重点任务进行细化,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责任;市区乡村四级层层签订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从市到村,各级“一把手”高度重视、率先垂范,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形成了市区乡村四级书记抓精准扶贫的良好局面;落实扶贫(驻村)工作队责任。结合实际制定《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干部培训方案》,明确派驻党组织和派驻干部以“双帮”、“认亲”形式发挥主体责任,做好贫困人口核查核准以及贫困户信息档案建设等基础工作,帮助制定各村、各户的扶贫帮扶规划(方案),建立反映贫困户基本情况、联点领导和单位、帮扶措施到位情况的动态管理台账,多方争取资金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现状;量化脱贫攻坚目标。到2016年底,确保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具体路线图为:2016年全市278户814名贫困人口基本脱贫,16个贫困村全部退出;2017年,全市16个贫困村巩固提高,全面实现总体目标,在全省率先实现整体脱贫;建立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围绕贫困村、贫困户的突出问题,制定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发展产业、资产收益、转移就业、医疗保障和救助、教育、低保兜底等7个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交通、水利、电力、医疗卫生、文化惠民、金融、电子商务和市场体系建设等10个行业扶贫专项方案的通知》,全力推动精准扶贫工作。

  夯实精准扶贫基础,保障扶贫脱贫精准有效

  按照“五看法”和“六个不准”的要求,严格依据《海西州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流程图》的13个步骤,在公安、国土、房管、社保、车管及驻格各商业银行的大力协助配合下,按照省委省政府扶贫标准和低保标准“两线合一”精准识别的要求,经过反复摸排、核查和调整,最终认定全市精准扶贫对象278户814人,其中一般贫困户34户117人,低保贫困户133户428人,低保兜底111户269人,将精准扶贫对象相关信息资料录入国务院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衔接,不定期对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资料进行检查,通过查漏补缺,确保信息系统数据完整、真实可靠;印发扶贫手册,确保贫困户一户一本手册;在贫困村悬挂以脱贫攻坚组织保障、贫困村退出工作流程、贫困户识别(返贫)认定流程、贫困户脱贫退出工作流程、全村脱贫目标任务、贫困户脱贫目标任务为主要内容的“6张图”;各村、乡镇按照相关要求,健全完善各项资料,建立贫困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台账,详细记录帮扶单位、帮扶内容,帮扶取得的实效等,作为贫困户脱贫的评估依据。

  多措并举,持续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推进落实“八个一批”脱贫举措。积极推进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发展,申报州级扶贫龙头企业3个、州级扶贫合作社12个;就业部门、联村帮户责任单位和各乡镇帮助84名贫困人员实现转移就业;就业部门、扶贫部门组织13名创业致富带头人、17名劳务经纪人参加省州技能培训;扶贫部门正在拟定“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方案;对居住条件较差的40户贫困户,住建部门列入危房改造计划当中,实施就地改造,协调格尔木农村商业银行向贫困户发放建房贷款。目前,7户贫困家庭已完成房屋改造,13户贫困家庭正在施工建设,建成验收后预计每户补助6.5万元;已吸纳9名贫困人员加入护林员队伍,近期将129名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及湿地护林员队伍;整合省州产业扶持资金1073万元,投资经营实体,让贫困村、贫困户每年享受8%的资产受益;郭勒木德镇积极协调已实施扶贫项目并分红3家合作社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红标准,将户均分红标准由原来的400余元增加至1000元;教育部门对152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中的110名贫困学生实行15年免费教育;对就读大中专高等院校的42名贫困生,在补助学费的基础上,为大学生(含大专生)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生活补助,中专生(含职校)每人每年给予3000元的生活补助,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对贫困户家庭成员在市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住院、后付费”,取消144名需医疗救助人员的起付费,并进行二次医疗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农村因病困难家庭40人,发放救助金10.35万元,为734名农村低保家庭缴纳医保参合金4.4万元;将34户一般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落实项目、补齐短板。市级1500万元中的904.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已选定项目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准备论证评审;交通方面落实资金对唐古拉山镇格日罗、要盖2个贫困村实施通村公路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准备开工建设;郭镇政府及乐苑村驻村干部多方协调、争取资金拓宽通村道路,为下一步公交到村做准备;实施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7个贫困村受益)、格尔木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工程(民康村受益)、格尔木市农田水利维修养护工程(4个贫困村受益)、格尔木河河道治理工程(七期)(9个贫困村受益)。目前格尔木河河道治理工程(七期)已开工建设,彻底解决贫困村灌溉及农牧民饮水问题;为郭勒木德镇1个贫困村新建村级文化活动设施,在格尔木市广播电视台及大格勒电视站等6个站点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入推进贫困地区文明村镇和“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坚持富“口袋”与富“脑袋”同频共振;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9.9公里,配变容量6.01兆伏安(22台),惠及4个贫困村;同时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推进贫困村电商扶贫,拓展特色农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使农牧民群众尤其是贫困人口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强化金融扶贫、提升“造血”功能。经征求各城区、乡镇及贫困村、贫困户的意见,将16个贫困村共计800万元的省级互助资金存入格尔木市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信贷担保资金放大3倍为贫困户、带动贫困户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贷款,目前已立项待批复实施;同时发挥2014年产业扶贫示范村建设项目及青春创业贷款项目570万元担保资金的作用,已向实施扶贫项目的联建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自主发放贷款1676万元,向32户农户发放贷款100.7万元,向14名创业青年发放创业贷款372万元,发放贷款贴息3.6万元;主办行格尔木农村商业银行积极开展贫困户信用评级,目前已完成建档立卡及信用创评278户,评定贫困信用村1个及信用户41户。

  凝聚合力、助推脱贫。深入推进联村帮户工作。按照联村帮户工作的要求,31名牵头领导、63个党政事业单位、8个军警部队、69家企业、2197名干部职工与16个贫困村、278户贫困户完成结对认亲,并结合实际制定贫困村、贫困户帮扶方案,深入推进联村帮户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捐助资金37.2万元,购买发放化肥、枸杞苗、牲畜等实物折价25.4万元,捐助折价4.7万元的建房用砖、水泥、生活用品。同时协调解决2户2人的养老金发放问题,帮助19名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转移就业。协调帮助城北村启动实施人畜饮水自喷井项目、西村启动实施电网改造工程,西村人畜饮水工程已落实资金65万元,富源村计划实施道路硬化、6公里水渠建设项目;做好驻村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精准力量”的“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协助做好贫困人口核准、帮扶措施制定等工作;协调各方力量组织开展党员群众实用技术培训,培训人员达150余人次;申报国龙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预计将11户贫困户纳入合作社,使贫困户从合作社发展中收益脱贫;争取资金为乐苑村修建2个公共卫生间,申请并安装健身器材和篮球架等文体活动设施;改造长江源村133户村民改造电力线路、协调落实价值8万元的健身器材安装到新华村文化活动广场,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建立帮扶工作的台账,对贫困村贫困户措施到位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同时做好每个贫困户家庭的收入监测,为将来扶贫开发工作“三方认可”评估打下坚实基础。

  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

  扶贫开发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市精准扶贫目标是2年内全部脱贫,但个别长期因病致贫的家庭、贫困在校生、孤儿,在2年精准扶贫的工作中,能够达到脱贫要求,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实施完后,此类贫困户、贫困人员不能从根本上脱离贫困,需制定长效扶贫机制。建议:协调省级层面制定长期性补助、帮扶政策或建立救助基金,使贫困人员从根本上走出贫困,实现真正脱贫。

  资金不能满足短板建设需要。我们的脱贫目标任务是“2016年完成整体脱贫,2017年提升巩固”,而全省精准扶贫目标是四年内完成脱贫,省级财政分五年安排扶贫专项资金,因我市财力有限,部分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不能在脱贫的期限内全部进行完善、提升,影响全面脱贫的步伐,达不到摘帽的标准要求。建议:协调省级财政向我市适度倾斜扶贫专项资金,以便完成我市2016年整体脱贫的目标任务。同时,协调省州相关单位设立贫困村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短板建设,在两年内达到脱贫摘帽要求。

  贫困户贷款依然比较困难。今年,我们向主办银行注入担保资金,主办银行格尔木市农村商业银行也相应降低贷款门槛。但根据《关于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加大产业化扶贫工作力度的意见》(青扶局〔2014〕90号)要求,承办金融机构要承担50%的不良贷款风险,因此银行发放贷款需要抵押或担保,而绝大多数贫困农户因无抵押、无担保,很难获得扶贫贷款,再加上贷款办理的时间长,无法及时解决融资困难等问题。建议:协调省级财政、银行等单位建立新的金融扶贫工作机制,从上到下建立风险承担机制,让基层承贷银行少担风险或不担风险,从而实现贫困户或带动贫困户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免担保、免抵押、快速信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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