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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推进城镇一体化进程

发布时间:2016-07-17  来源:新农网
摘要:威海市紧紧围绕城镇一体化发展战略,把维护和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

  威海市紧紧围绕城镇一体化发展战略,把维护和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一、基本情况

  2009年以来,威海市分别在经技区、环翠区、高技区3个区,选择部分经济基础较好、村情稳定、村两委班子团结有能力的村(居),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截止2015年底,全市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居)有554个,其中:其中城中村142个(中心市区城中村73个)。改制村量化净资产总额 597215万元;累计股金分红总额4253元。

  二、改革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发动。一是成立了农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调度和检查,指导各区(市)、镇(街)、村(居)制定股份制改革实施方案、资产股份量化方案、股份经济合作组织(社)章程,组织改革村(居)召开党员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表决改革议题,明确工作职责和完成时限,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二是广泛宣传引导,坚持村(居)两委干部、党员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三会”必开,入户发放改革宣传材料,统一党员干部群众思想,消除干群思想顾虑,赢得广泛参与和支持。三是搞好骨干培训,重点围绕改制工作的法律法规、工作程序步骤等知识强化业务培训,保证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抓好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一是民主公开确定改革方案。各村居改革小组结合本村居实际情况,根据市、区(市)指导意见,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资产审计与评估、股东资格界定条件及股权设置等改革事项,经党员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研究确定后,在村(居)公开栏进行公告。二是依法规范开展清产核资。按照改革实施方案,成立由村(居)“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办企业管理人员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组,聘请有资质的审计与评估中介机构,对改革村居账内账外固定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进行认真核实,严格依法审计和科学评估。三是及时公示审计评估结果。清产核资任务完成后,各村(居)组织召开党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对清产核资情况进行确认,然后报所在镇(街)备案,公示审计评估情况。

  (三)尊重客观历史,抓好资格界定。这是推进改革工作重点重点、难点。一是遵循“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公平合理、村民自治”的原则,参照《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条件,由改制村居结合享有集体福利人员的范围,合理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身份。二是注重解决特殊问题。对村内的空挂户、外部迁入人员等不同群体的资格界定和股份配置,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充分考虑是否履行过村民义务,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进行表决,确保公平、公正、合情、合理。三是股东资格认定后,对享受股权的人员名单通过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印刷成册发至每家每户,接受群众监督;对股东资格认定有异议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由党员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四)科学配置股权,构建新型经济组织。资格认定完成后,如何构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最大限度发挥集体资产资源优势,确保集体资产规范运营,是改革的重要目标。我们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是确定股份量化方案。在清产核资和股东资格认定的基础上,制定股份量化方案,明确资产量化范围、集体股个人股配置、股权分配对象和分配比例,并提交全体党员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民主表决,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与会人员通过后组织实施。二是拟定改革后的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社)《章程》,对股权配置、股权管理、资产运营、收益分配、监督管理、“三会”权利和义务等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召开首届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社)《章程》,依法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等,建立现代企业运营管理模式、完善经营管理决策程序,进一步提升经营者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决策更加科学民主。

  三、改革成效

  (一)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通过实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工作,对改制村(居)资金、资产、资源进行了全面地清理核实,摸清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家底,同时通过股东资格界定,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数,固化了享有集体经济利益分配的人口,改革后,人人按份享有资产,保障了村(居)民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监督权和收益权等权利,同时,集体资产一次性配置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行“固化股权、合理流动”,明晰了集体资产产权关系,从而解决外来人员、新生儿、外嫁女、招婿郎等人口流动变动而引发的分配不公问题,化解了农村经济发展与分配的矛盾。可有效避免村居负责人为增加选举支持,随意扩大福利面的问题,外来人口与原住居民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大大减少,从而优化了改制村的选举环境。

  (二)规范了集体资产管理。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后,新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引进了现代企业经营理念,改变了村居传统的管理模式,管理机制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在监督机制上,享有股份的村(居)民更加关心股份经济合作组织管理情况,积极主动参与董事会经营行为监督,确保集体资产规范运营。在决策机制上,通过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进一步完善了经营管理决策程序,确保了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在激励机制上,个人年终分红与股份经济合作组织的经营效益直接挂钩,居民参与管理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同时,通过建立现代企业运营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了经营者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打破了原有集体经济的封闭性,有利于提升经济效益,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推进了城镇一体化进程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步进行,农民的财产权和经营权得到最大程度体现,农民权益得到根本维护,不再担心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吃下了定心丸。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使享有集体经济利益分配的人口得以固化,不因户口向域外流出而影响既有利益,给新社区的设立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威海市已改制村居有20个社区打破传统村居管理模式,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社区管理人员由政府(管委)统一招聘,承担起原社区的居民事务管理,社区经费由区、办事处财政负责,从根本上减轻了股份经济合作组织的经济负担和社会负担。通过改革,实现土地、资源、人口等生产要素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多渠道的合理流动,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民向市民、农村向城市、村庄向社区转变奠定了基础,从而加快了城镇一体化进程。

打印 责任编辑:文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