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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突破1000户

发布时间:2016-07-19  来源:新农网
摘要:记者15日了解到,拉萨市工商局坚持“放、管、服”相结合,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营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截至6月底,拉萨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突破1000户。 近年来,拉萨市不断提高农牧业规模化、组织化和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农牧民合作组织能力,努力推进城乡经济结构

  记者15日了解到,拉萨市工商局坚持“放、管、服”相结合,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营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截至6月底,拉萨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突破1000户。

  近年来,拉萨市不断提高农牧业规模化、组织化和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农牧民合作组织能力,努力推进城乡经济结构调整,推进种植、养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为代表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数字显示,2013年至今,拉萨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每年增幅都在70%以上。截至6月底,拉萨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突破1000户,达到1149户,出资总额突破10亿元,达到10.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8.97%和74.57%。今年上半年,新登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254户,注册资本2.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6.9%、78.45%。

  长期以来,拉萨市工商局贯彻落实促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坚持“放、管、服”相结合,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营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拉萨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

  “在放宽投资领域、组织形式及经营方式方面,允许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围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依法自主选择业务范围。并放宽投资人资格审查,支持全民创业,凡法律、法规允许的公民均可申请投资合作社,而且放宽名称登记条件,支持灵活选择名称。”该负责人说,在放宽经营场所限制方面,除法律、法规对经营场所有特殊规定外,允许以家庭住所、租用宾馆、旅店、商场(厦)、办公楼、写字楼等作为非公经济的经营场所。

  该负责人表示,拉萨市工商局还放宽出资方式, 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都允许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灵活选择出资方式,在不改变土地(草场)集体所有制性质、用途,不损害农牧民土地(草场)承包权的前提下,允许农牧民以土地(草场)经营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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