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杜绝果农在销售果品时出现的账目不清,兑现难等诸多问题,今年第一师十二团林业站出台相应措施,严格规范果品销售统一进账管理。
一是团、连两级负责指导、协助果农销售果品,将果品销售纳入团场搭建的销售平台进行自主销售,连队必须全程参与果品交易活动,做到“果品数量统计到户,果品分级统计到户,果品交易金额管理到户”。
二是果农销售的果品由连队开具统一销售凭据,一式三份,客商、连队和果农各一份,以备果农兑现时核查,同时作为团党委年底考核单位生产指标的依据,果品款交团财务科。若果农私自买卖产品,不将果品款上交团财务科,将不予享受团场职工政策待遇。销售凭据由团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