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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土地流转率全国最高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16-09-21  来源:新农网
摘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推进本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途径。今年7-8月,市人大常委会就此展开深入调研。9月1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相关报告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推进本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途径。今年7-8月,市人大常委会就此展开深入调研。9月1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相关报告。

  调研显示,本市按照中央要求,始终坚持把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发展都市现代农业、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注重发挥资源、资金和市场优势,不断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力度,着力构建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多种经营主体共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本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农业规模化经营取得了明显成效,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职业农民队伍逐步壮大,与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基本形成。

  推动土地流转,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市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报告显示,近年来,本市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上,不断扩大非农就业社会保障的范围,鼓励土地有序流转,促进农民非农就业。同时,通过资金补贴等方面,提高了农户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全市175.9万亩农户承包地已流转130万亩,流转比例约占四分之三,为全国最高。其中,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的农民承包地面积98万亩,占已流转承包土地的75%。

  与此同时,不容忽视的是,部分地区农村土地流转价格偏高、期限偏短、流转不稳定成为制约土地有序流转的瓶颈。调研报告指出,一是部分区土地流转费偏高,每年每亩在1200元以上,有的地方甚至超过3000元。过高的流转费提升了经营主体的土地成本,增加了违约风险,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二是部分农户委托土地流转期限只有2至3年,有的地方的土地流转合同一年一签,与农业生产投资回报期较长形成强烈反差,使经营主体对土地流转的稳定性产生担忧,从而影响对农业生产的长期稳定投入。三是有的农户为了短期利益,要求收回已经流转的承包地自己耕种,或流转给出价更高的散户,影响了规模经营的推进,增加了土地流转的矛盾和纠纷。四是部分地方对土地流入方缺乏审核和把关,有的流入方低效经营,有的将土地加价流转给他人,有的还未做到全部委托村级统一集中流转,土地流转“流进容易流出难”,合理的淘汰更新机制尚未健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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