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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组织化与农民现实需求

发布时间:2016-09-23  来源:知行三农
摘要:合作经济是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互联网的平台经济加速了它的转型升级,还是根植于农业产业特质的一种封闭有限度的经济发展模式。日本还有我们的台湾历经几十年发育起来的农协或农会正面临大量社会资本涌入的挑战。或许这是一种趋势,一种在更大平台

 

  题记

  合作经济是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互联网的平台经济加速了它的转型升级,还是根植于农业产业特质的一种封闭有限度的经济发展模式。日本还有我们的台湾历经几十年发育起来的农协或农会正面临大量社会资本涌入的挑战。或许这是一种趋势,一种在更大平台上合作、联合,在突破传统樊篱基础上跨界、融合的不可逆的潮流。范式源于实践的总结,模式的存立离不开它所固有的生态系统。拿来的主义,需要适应当下的土壤。我们唯有扎根于土壤,从需求的源头开启创新之旅,才会迎来“直挂云帆济沧海”之时。围绕“农民问题”的思索今天推出系列之二。

  一、农民的组织化

  增加农民收入,缩小贫富差距,是维护社会稳定、巩固执政基础的关键。也是有效改变农村面貌,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础。农业作为事关国计民生的战略性产业,在农民收入逐渐多元化的情况下,切实增加农业的产业率,提高农业效益,增加来自于一产的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比率,成为重中之重的问题。本世纪初,湖州市按照路面硬化、村庄绿化、墙面白化、道路亮化、环境洁化和河道清淤的要求,全面推进农村村庄环境建设,引发了全省农村环境整治“千万工程”的实施。与此同时,着眼于增加农民来自于一产的收入,提出了产业组织化即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以及农民组织化即通过建立生产、销售、农机服务等专业合作社,提高劳动生产率。而随着粮食市场化改革以及由此触发的其它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成为实现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直接对话的条件,引起了各方的聚焦和高度的重视。

  早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就论述过农民的社会化即农民组织化问题,毛泽东同志指出: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农民的经济是分散的,根据苏联的经验,需要很长的时间和细心的工作,才能做到农业社会化。没有农业社会化,就没有全部的巩固的社会主义。农业社会化的步骤,必须和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强大的工业的发展相适应。遗憾的是在后来的发展中,我们搬来了苏联的经验,用行政化的组织体系替代了产业的组织化,用政治组织替代了经济组织。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1983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人民公社制度被取消,乡镇重新被确立为农村基层行政单位。而随着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的取消,农业生产回到了以家庭经营为主的状态,农村基本的生产经营单位家庭未能成长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农民组织化的问题在新的历史阶段上被重新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推进农民组织化建设,我们从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出发,采取了两条腿走路的方式。一方面着眼于生产领域,围绕农户在发展生产中缺少信息、技术,一家一户想干干不了、想做做不好的事情,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并逐渐发展出生产型、农机服务型、统治统防型、经营销售型、劳务服务型等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组织。同时着力推进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创新农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了传统农业的分工分业,由专业人做专业事,有效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农民收入中来自于家庭经营的收入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围绕提高农产品加工增值率、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以及农产品及加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农产品加工企业龙头作用,构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民的组织体系,拉长产业链促进全产业链建设,让农民分享产业链各环节的增值。但是,由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对滞后、现代契约精神的缺失,以及农户未能发育成长为市场法律主体,在合作经济发展中未能建立起相应的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法律约束机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依然任重道远。

  二、农民的现实需求

  梳理走访过的农户家庭,对于农业产业的发展,农户们的内心感受和真实想法,让我们深切地体会到了现实的“骨感”。我们归纳为三种类型,一是踌躇满志者的烦恼。这部分家庭积十数年生产经营之功,掌握了值得信赖的种养技术,拥有着较为稳定的市场销售网络,赢得了消费者不错的口碑,确立了适度的经营规模,拥有不错的收入预期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现实中的他们似乎并不需要拓展新的市场、解决新的技术难题、得到更多来自外部的支持和服务,言语间充满了自信,颇有一种踌躇满志的味道。然而,他们也有内心的烦恼,国家对农产品价格的有效调控和劳动力价格的市场化定价的矛盾,导致劳动成本不断上涨,边际效益递减趋势明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的延长和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让人看到了租赁关系稳定的曙光,可流转的基础更多的是熟人社会的彼此间的情谊和相互间的依赖,双方的权力与义务缺少了法律的权威界定和依法的有效保障。虽然,随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逐步完善,但从调查看,土地承包经营权入市交易的比率很低,建设起来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更多局限于集体资产的交易。经营对象的不稳定,成为这部分主体内心深处的深深的焦虑和排解不了的烦恼。

  二是积极进取者的忧虑。对于发育较早的粮油生产大户来说,他们深刻地体会到了“有规模才有效益”这句话的真理性。在粮油生产比较效益低的大背景下,国家各种粮食生产补贴成为可预期、有保障的收入来源。补贴是一个常量,经营面积是一个变量,变量的扩大意味着效益的提高。因此,这类经营主体,千方百计地扩大着经营面积、提升自己的经营能力。与他们交谈,明显感受到的是一种不断进取的激情、一种不断拓展的冲动。他们谋划着下一年再流转多少土地,再添置几台农机具;他们计算着扩大的土地能够增加多少收入,农机的服务可以带来多少利润的空间。交流的深入,我们也体会到了他们在不断拓展、进取的背后那种忧虑,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土地价格也水涨船高,不断上涨的土地流转价格挤压着利润空间,一味扩大生产规模带来的是土地不能休养生息,地力逐年下降,农业投入品使用据高不下,单位面积的土地产出率低位徘徊。不仅是产品、价格、品质缺乏竞争力,而且生产方式、经营模式也缺乏生存、可持续发展的可能。农机的服务也同样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单个农户购买农机的投入能力有限、小型农机的服务对象有限、散户满足于单季口粮生产导致的服务需求有限,不投入则没有出路,投入则导致产能过剩、无形成本的增长。表面的积极进取背后是无奈的选择。

  三是兼业农业从业者的纠结。兼业的农业从业者共同的心理是农业不再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甚至可以说来自于农业的收入只是一种点缀和补充,是为了避免“农民买粮吃”的尴尬。这些年,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对食材的越来越挑剔,原本的土地不仅承载着实现收益增值的寄托,更成为家庭健康生活的有效保障,甚至成为城市高收入群体争相租赁的对象,而带来可观的收益。现实中明显表现为土地流转在经历了前几年的高速增长期后,这两年步入了相对稳定的高位平台期。从分析看,我们的土地流转率约等同于我们的城市化水平,如果考虑到城市化水平与非农化水平之间20%以上的差额,那么这些兼业从业人员耕种的土地实现流转,我们的规模化生产水平可以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如果这些人全部实现市民化,我们的城市化水平同样可以位列世界先进水平。我们的户籍制度及相关配套改革,我们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一系列政策、制度的出台,正是作着这方面的努力。然而,农村现有权益的保留,宅基地政策的延续,特别是农村这些年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的改善,农村将成为未来人们宜居的首选地,无论是土地价值还是环境价值,都有着巨大的升值空间,是快速进入城市、圆千百年成为城市居民的梦,还是在城乡之间奔波,守侯着那个未来的更为美好的梦;是享受直接到手的那份真实,还是投资于一个期限不明朗的未来美好,风险与回报、投资与收益编织成了一个难以挣脱的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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