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级(部分)和省级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10月12-13日,省海洋环境与渔业渔业资源监测中心与市、县相关部门一行在清流县开展2016年第二次省级产地监督抽检工作。
抽检组重点抽查了福建清流俊业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林畲乡曾坊养殖场、清流县华盛特种水产养殖场(嵩溪镇罗陂岗)等七家鳗鱼养殖企业,检测项目为氯霉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违禁药物。经过现场取样、制样、封存等程序,共抽取了鳗鱼13个样品,抽样数量39尾、17.6千克,抽样基数59500千克。
近年来,清流县扎实建设一批标准化养殖基地,引导企业实施水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开展水产品药残检测和水产品牌创建工作,促进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上新的台阶,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