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农业局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农业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农业项目保质保量实施。
一是制度落实不打折扣。研究出台《东宝区农业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等。成立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项目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书记和计财室参与项目资金监管,强化了监督责任。
二是信息公开不流形式。项目通过政府网站项目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录入备案项目,动态公开系统内项目进展、招投标、任务分解、资金使用、检查验收、监督检查等情况,公布项目各项信息和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了关键环节管理全公开。
三是项目监管不留空挡。采取日常监管和重点督查有机结合的方式,在安排项目监管人员进行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根据实施方案进度,加强对农业项目设计、审批、建设、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确保了农业项目实施过程督查全覆盖。
四是问题整改不走过场。对项目实施进度不给力、竣工验收不及时、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项目督查发现的风险苗头性问题,及时介入处置,对骗取、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