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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强化六个三项措施、提高养蚕综合效益

发布时间:2016-12-24  来源:新农网
摘要:郧西处于华北自然区域和华中自然区域之间,属于副热带北界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足,年降雨量800mm,年均气温15℃,无霜期235天,年均日照为1.874小时。2007年,我县被列为“东桑西移”工程蚕茧基地建设项目县,2011年被省农业厅列为优质农产品(蚕桑)板块基

  郧西处于华北自然区域和华中自然区域之间,属于副热带北界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足,年降雨量800mm,年均气温15℃,无霜期235天,年均日照为1.874小时。2007年,我县被列为“东桑西移”工程蚕茧基地建设项目县,2011年被省农业厅列为优质农产品(蚕桑)板块基地和湖北省种桑养蚕高效示范区。相对于其他多年发展的老区,生产还存在诸多问题,整体上综合效益低。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县蚕桑产业领导小组多次组织产业乡镇主要负责人、政协常委深入到蚕桑产业乡镇及外地考察调研山调研蚕桑产业基础上。总结推行六个三项措施,提高养蚕综合效益。目前在我县六郎、景阳、马安、夹河、河夹、安家、香口等7个乡镇30个村建设蚕桑基地2.2万亩,2014年全县发放蚕种7500张,产鲜蚕茧230吨,实现养蚕收入920万元,1500多养蚕农户年均增收6500元以上,养蚕收入已成为部分农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1.基地建设实行三好:

  一是新建设基地:必须是好田好地,高标准建设桑园。

  二是培植改造管理:必须是好田好地改造,对有杂交桑坚决用良桑替换,不是好田好地全部放弃。对好田好地老桑园修剪按中干桑(15975)标准,剪除树型。同时搞好施肥、除草、涂白一步到位。

  三是桑苗品种要好:新建设桑园、培植改造桑园必须是良桑、农桑系列品种。

  2.养蚕实行“三个一律化”

  一是方格蔟一律化:郧西县从2006年开始发展蚕桑,对方格蔟实行补贴,每年增加10万片,方格蔟达到一律化。

  二是小蚕共育一律化:郧西县从2006年开始发展蚕桑,一直采取小蚕共育,2012年开始对小蚕共育实行补贴,目前小蚕共育达到一律化。

  三是养蚕专用房一律化:奖扶政策中明确规定,对在核心桑园附近集中新建标准化养蚕专用房进行补贴。新建养蚕专用房必须达到独立开门、水泥地坪、墙面平洁,有对开纱窗、门帘、消毒池和隔热层等标准,并按每张蚕40个蚕箔、80张蚕网、160片方格蔟的标准配置蚕具。对新建养蚕专用房,通过蚕桑办实地考察,有养蚕人员、有基地的农户,由蚕桑办设计、由产业村统一建设,统一调配使用,再有两年建设,养蚕专用房可达养蚕房一律化。

  3.养蚕效益“三提高”

  2013年前,郧西县每年只养春秋两批蚕,经过调查研究,养蚕收入虽然比种粮、养猪效益好,但比打工经济差,为了提高养蚕效益,郧西县从今年开始探索增加养蚕批次、桑园基地间作套种、培训养蚕技术,提高养蚕的经济效益。

  一是增加养蚕批次:2014年郧西县开始增加夏蚕养殖,今年夏蚕共从广西引进“两广2号”40张。6月8号发种,7月10号售茧,总产达1896.4斤,收入达31320元。示范成功。从而达到增加养蚕批次,提高养蚕户经济效益的目的。

  二是扩大桑园间作套种率:郧西县桑园间作有红薯、洋圩、蔬菜,今年在蚕桑主要乡镇景阳十里牌村实施“桑药套种”模式,桑园示范500亩黄芹和桔根,进一步提高桑园综合效益。

  三是逐级培训养蚕技术,提高养殖效益:郧西县是蚕桑新区,没有从事蚕桑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现有技术人员都是请外地进行培训的,专业技术水平都不高,为此蚕桑产业办在2014年4月份请白河县养蚕专家为本县所有技术人员进行为期两天的系统培训,再由乡镇农业技术中心技术人员逐村培训到农户,另外中绫公司邀请四川养蚕专家进驻蚕桑重点乡镇马安镇进行技术指导,传授了系统消毒、蚕房建设标准、新方格蔟用酒处理、米壳、麦壳、油菜壳烧焦糠用于雨天和眠期处理、柏树枝硫磺熏烟消毒防病和基地管理模式等有效的提高了养蚕产量和质量。

  4.对企业实行三大支持:

  一是对企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对水、电等主要基础设施,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建设,确保企业正常生产。并由县蚕桑办牵头,协调税务、环保、质量、金融、商务等部门为企业提供优惠服务。

  二是给企业项目支撑:政府积极为企业争取项目,只要有农业企业项目尽量支持,促进企业发展,如国家农发基金项目,对企业原材料不足,到外地购原材料,政府给一定运费补贴。

  三是支持企业培训员工:县农业局利用阳光工程项目,每年为企业培训技术工人60人。

  5.产业奖补实行“三级到位”

  一是蚕桑主要乡镇补助。对完成县政府确定的年产茧工作目标任务的乡镇,按0.4元/斤标准补助。

  二是专业村奖励。对建设核心桑园800亩,单季养蚕农户达120户以上,年养蚕500张以上、产鲜正茧12吨以上的蚕桑专业村奖励4万元。

  三是专业户奖励。对有5亩桑园,年养蚕8张以上、产茧250公斤以上、收入8000元以上的蚕桑专业户,奖励500元。

  6.技术服务实行“三奖惩”

  一是养蚕户数奖:当年新培养一个养蚕农户,年养蚕2张以上、产鲜茧120斤以上,当年可扶持新建养蚕专用房一间,面积50平方米,奖包联技术人员服务费500元,按净增长计算。养蚕户按上年度两季养殖多的一季为参数。养蚕户每减少一户同惩服务费。

  二是张平产量奖:根据各乡镇实领蚕种张数和蚕茧总产,以平均单产达到60斤为标准,平均单产每提高一斤奖1000元,平均单产每减少一斤,惩200元。

  三是产量目标奖:以乡镇为单位,按上年度实际产量每增长1%,奖1000元,减少同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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