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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乡村实现“绿色飞跃”——甘肃省推进农村林业改革纪实

发布时间:2017-01-26  来源:新农网
摘要:静宁县绿牧果业合作社成员开展果树冬修剪压枝工作。静宁县目前苹果树种植面积达百万亩以上,林果业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产业。

 

让乡村实现“绿色飞跃”——甘肃省推进农村林业改革纪实

  静宁县绿牧果业合作社成员开展果树冬修剪压枝工作。静宁县目前苹果树种植面积达百万亩以上,林果业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产业。

  近年来,随着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在全省各地的不断深化,农村林业发展的新动能、新业态已开始逐步呈现。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省农村林业改革深入推进的一年。我省林业部门通过探索创新、培育典型、示范带动等举措,大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培育各类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引导推进林权流转,有效促进了林业规模化经营,使农村林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从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时的“山定权,人定心”,到现在的“山增绿,人增收”,全省农村林业改革在短短的几年间实现了一个绿色的飞跃。

  林下经济促农增收

  泾川县城关镇新沟村地处山区,长期单一的种植结构始终无法使群众持续增收。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当地政府引导村民在村里一半耕地上栽上了核桃,并间作套种中药材黑柴胡500多亩。

  冬季的新沟村,塬地里寒风凛冽,但全村人却热火朝天地在地里挖黑柴胡。带领技术人员到田间指导农民挖药材的城关镇镇长张宗翔说:“考虑到核桃园前期没效益,政府便着力引导群众在核桃树下种药材,这样,既能增绿,又能增收。”

  看着一株株新鲜的黑柴胡,村民景四新高兴地算起了账,“这一亩能产200公斤左右,按现在的市场价算,亩均收入将超过1.3万元,全村的黑柴胡能收入700多万元呢!”

  近年来,我省始终坚持把促进资源增效、农民增收作为推进农村林业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科学规划、示范创建、加大扶持、典型引领等多项举措,加快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景观利用和林产品采集加工等为主的林下经济。

  同时,我省依托财政补助资金,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培育扶持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示范点,引领带动林下经济的规模高效发展。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全省林下经济实现产值68.23亿元。

  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

  成立于2012年的静宁县宸南养鸡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养殖的是当地特色品种——静原鸡的种鸡。合作社在古城乡邹河村流转了林地和荒坡地2000多亩,用于生态鸡的放养。

  在合作社的基地,只见周围的山坡上种着一株株云杉,在山坡下,每个鸡舍都用铁丝网隔出一个通向山坡的通道。合作社理事长邹军说:“这样就能保证林地里鸡群数量的均匀,有利于环境保护和鸡群的正常生长。”

  鸡群白天上山,晚上回舍,鸡舍里用特制的漏粪地板,便于回收鸡粪,为云杉育苗提供肥料。就这样,养鸡合作社发展成了一种良性的循环经济。

  “我们养鸡采用的是‘基地+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这里看到的基地,主要是育树苗和鸡苗,公司负责销售,合作社负责农户养鸡的技术支持与对接。”邹军说:“合作社大部分的养殖,都分散到农户中去了,每年共计出栏6万多只,能提高人均年收入5000多元。”

  2016年,我省各级林业部门鼓励林业大户、林业龙头企业等带头领办林业合作社,引导农户自愿加入林业合作社,在合作社带动下实现共同增收致富。同时,组织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提升发展水平,衔接落实林业合作社在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享受的优惠政策,着力将林业合作社培育成林业项目承担主体、林业发展的经营主体和带领农户脱贫致富的示范带动主体。

  此外,我省还着力将家庭林场培育成为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和骨干力量,在全国先行开展家庭林场工商注册工作,鼓励和引导家庭林场开展工商注册登记,取得市场主体资格。

  在静宁县界石铺镇井沟村,有一家名叫“森茂”的家庭林场坐落在当地的张家学沟里。“场主”李涛在2014年共流转当地林地50亩、土地70亩,开办了静宁县第一家家庭林场。

  “第一年养了3000只鸡,主要是芦花、良凤等品种,1只能卖到100元左右,1年下来能收入30万元。”李涛说:“这里是一条荒沟,我计划今年再改造一下,在养鸡的同时,发展生态休闲旅游。”

  在张家学沟的中段,可以看到3个新建的鱼塘,已经蓄上了水。“今后城里人来这里休闲,就可以钓鱼了,最主要的是,能亲眼看到我养的生态鸡,亲身感受林下养殖的诸多益处。”李涛说。

  李涛认为,家庭林场如何运营,各地方都还在摸索之中,但自己觉得还是“走对了路子”。他说:“等今年我这里的生态休闲项目开始营业,每年还能增加30万元的收入。”

  当前,全省各地已开展示范家庭林场创建工作,并优先安排示范家庭林场承担林业建设项目。随着产业规模的发展壮大,家庭林场在促进我省农村林业集约、规模、高效经营和繁荣农村经济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到去年底,全省认定的家庭林场已达到632家。

  破解农村融资难题

  随着农村林业改革推进,如何让“林权变资本,活树变现钱”,一直是我省林业部门不断寻求创新、解决林农缺少发展资金、农村发展融资难的问题。

  当前,全省持续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支持引导广大林农及各类经营主体以林权证作抵押进行贷款融资,不断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2016年,全省新增林权抵押贷款15.51亿元,有效盘活了森林资源资产,同时解决了农户和各类经营主体发展生产的融资难题。

  在泾川县高平镇,有一座其他乡镇都没有的林业综合服务大厅,这个大厅是为了适应县里农村林业改革发展需要而组建成立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是大厅的重点工作。

  “高平镇人口多,面积大,把林业综合服务大厅设立在镇子里,主要是为了尽可能增加覆盖面,方便群众贷款。”工作人员杨思舟说:“为了提高效率,简化放贷手续,我们对群众的林权抵押贷款申请及时受理,并确保在2个工作日内将贷款发放到户。”

  从2011年组建成立,高平镇的林业综合服务大厅已经累计发放贷款3600多万元,受益农户近千户,有效解决了群众在发展林下经济、修建果库、果园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金难题。

  由于果树经济林价值较高,便于评估和处置变现,用于抵押融资时银行的认可度高,去年,我省进一步创新林业融资机制,全面推行果树经济林确权颁证及以果树经济林权属证作抵押贷款工作。这项工作明晰了果树经济林权属,实现了果树经济林抵押贷款等多项权能,成为全国深化农村林业改革方面的一个“样板”,为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又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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