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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耕地保护动力足

发布时间:2017-09-13  来源:新农网
摘要:图为广东省台山市万亩良田。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莲江村是一个风景秀丽、依山傍水的小村庄。在这片田野上,不时飘来阵阵稻花香味,沁人心脾,稻田里放养的小鸭子叽叽喳喳地捕食嘻戏;不远处的农业观光生态园里,一个个“奇形怪状”的农作物,引起了前来感受田园风

广东:耕地保护动力足

图为广东省台山市万亩良田。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莲江村是一个风景秀丽、依山傍水的小村庄。在这片田野上,不时飘来阵阵稻花香味,沁人心脾,稻田里放养的小鸭子叽叽喳喳地捕食嘻戏;不远处的农业观光生态园里,一个个“奇形怪状”的农作物,引起了前来感受田园风光的小学生们的极大兴趣。

 

  台山市都斛镇有一片耕地被誉为“广东第一田”。勤劳的农民正驾着农机行驶在一望无垠的万亩良田里,为第二茬水稻播种、育秧;而正在建设中的水稻公园、“都斛万亩良田潮人径”等处,蔬果满园、稻黍飘香,处处展现出田园牧歌式的迷人风光……

 

  “这些场景只是广东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的缩影。”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耕保处处长王祖华告诉记者。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作为全国经济大省和人口大省,耕地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如何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有效保护耕地,缓解人地矛盾,是广东近年来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此,广东率先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几年的实践证明,财政补贴有效激发了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有力推动了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

 

  保护补贴激发农民积极性

 

  2007年,佛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了利用财政转移补贴基本农田的思路,开始了基本农田保护补贴机制创新的破冰之途。2010年,佛山市将基本农田保护补贴作为佛山的“十大民生工程”之一重点推动。补贴标准最高的区域为500元/亩,补贴资金的20%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基金,80%直接补贴农民。

 

  2011年,佛山市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各方反应热烈。补贴政策凸显了两方面作用:其一,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提高了,从原来的“要求农民保”到现在的“农民要求保”;其二,农田基础设施改善,产出效益更高,土地流转的收益大大提升。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的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由2009年的247.8亩,降至2011年的109.16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下降了56%。在南海区平沙岛,由于全岛基本为基本农田,原村民年均分红仅500元左右,在加入了基本农田保护补贴部分后,村民年均分红可达1100元。

 

  经过多年的探索,佛山市现已在全域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制度。截至2017年,《佛山市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已在五区全面实施7年,共发放补贴资金约14亿元。补贴范围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全市73万亩基本农田。

 

  今年,佛山市按照“实施三年一调整”的规定,全面评估过去六年的基本农田保护补贴机制的实施效果,在全面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还将结合该市财政实力适当提升现行补贴标准。

 

  省级财政5年补助56亿元

 

  继佛山之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分别在广州、东莞、汕头、顺德、惠州等地“先行先试”,逐步探索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试点。

 

  2012年,广东省在总结佛山市等地方实践经验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全省性的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明确对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给予一定的保护补贴。据统计,2013年~2017年,省财政安排的省级补助资金达56亿元。

 

  据了解,广东省1212考虑到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规定省财政统一按照各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每年每亩30元(珠三角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7个城市减半)的标准予以补助。在此基础上,由各地制定差异化的基本农田保护补贴标准。

 

  从近年来各地实施的情况来看,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如广州、佛山、东莞等地,市县财政筹集了主要资金,补贴标准达到每年每亩200元~500元;粤东西北地区主要以省财政补助标准为主,市县两级财政也视财力状况筹集了一定的补偿补贴资金。

 

  与此同时,广东实行区域性补偿制度,建立跨市耕地交易平台,实现发达地区以占用耕地资源补偿形式支持欠发达地区。

 

  王祖华介绍,财政补贴有效激发了当地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有力推动了全省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确保全省316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顺利完成。

 

  建设补偿使农田产出效益更高

 

  “广东还实行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性补偿。”王祖华说,“十二五”期间,全省共下达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510万亩,投入资金240多亿元。实际上,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安排并竣工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1229万亩,财政(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并竣工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298万亩,全省合计建设面积达1527万亩,超过国家下达任务。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提高了粮食生产能力。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广东省新增耕地9.6万亩,新增耕地率0.63%;耕地质量均提升0.46个利用等,新增粮食产能54万吨。

 

  进一步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和改善机耕面积940万亩,规模化经营面积47万亩,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94.82%以上。

 

  进一步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建设防护林53万株,建设挡土墙、护岸811千米,农业景观优化面积18万亩。

 

  进一步提高了农民收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前,广东省农民人均农业年收入为4618元;项目建设后,农民人均农业年收入为5317元,人均新增农业年收入约700元。在高标项目建设过程中,有6万多名农民通过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了项目建设,直接获得收益总计4亿多元,人均获益6500多元。

 

  记者在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平沙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清单里看到,该村对应的补贴标准为农田4000元/亩、鱼塘3400元/亩。其中,省级补贴1500元/亩,区级补贴农田1500元/亩、鱼塘1200元/亩,镇街补贴农田1000元/亩、鱼塘700元/亩。

 

  对平沙村的村民来说,高标准农田建设给村里带来更为直观的利益:改造前,农田每亩年租金为900~1300元;改造后提高到了每亩1500~1800元。基础建设完善后,农业观光旅游火了起来,平沙村可以更好地种植蓝莓等具有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了。

 

  据悉,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的推动下,平沙村还自主参加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今年7月,平沙村已建成高标农田面积1948亩,投资总金额达435.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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