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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民即日起可跨区购买“家电下乡”产品

发布时间:2008-03-10  来源:新华网
摘要:新华网成都3月8日电 记者8日从四川省商务厅了解到,为方便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省商务厅和财政厅宣布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不再实行属地化原则,即在四川全省范围内可实现跨区购买。 2007年12月22日,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宣布在四川、山东和河南三省率

  新华网成都3月8日电 记者8日从四川省商务厅了解到,为方便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省商务厅和财政厅宣布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不再实行属地化原则,即在四川全省范围内可实现跨区购买。

  2007年12月22日,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宣布在四川、山东和河南三省率先启动我国“家电下乡”试点。四川于1月15日全面启动“家电下乡”试点,全省农民可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在省内指定网点购买中标型号的家电,享受产品销售价格13%的补贴。

  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刘祥超说,“家电下乡”试点启动后,四川农民群众购买踊跃。由于试点时间只持续至今年5月31日,为保障外出务工的农民群众能够从这项“惠民工程”中得到实惠,遂决定放宽他们购买补贴类家电的属地限制。

  刘祥超透露,省商务厅还要求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凡是农民购买产品时因故未能出示个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的,只要能准确无误地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号码及家庭住址,即可开具销售发票、上网登录销售信息。(记者叶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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