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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全面开展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检查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2011-05-09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摘要:上海市奉贤区全面开展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检查验收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农委《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验收办法》(沪农委〔2010〕10号)精神,切实抓好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扫尾工作,近日,奉贤区农委结合自身实际,下发通知,全面开展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一、明确指导思想。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农办、市农委总体要求,认真组织检查验收,有效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承包权证不到户、土地流转和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二、细化验收内容。根据市农委验收办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五个方面内容:一是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情况。主要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等。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落实情况。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村集体经济组织机动地须依法控制在5%以内,以确权确地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统一方式编制田块位置及号码,并绘制承包地块位置图,明确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面积范围。三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变更、收回情况。认真完成承包、变更合同签订和纠正收回、新政发放工作,确保合同签订率、权证到户率100%。四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市场建设情况。按照市有关建设方案,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明确人员、配备设施,统一窗口设置,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做到手续完备,流转收益到户。五是农村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情况。按照市、区有关要求,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并做到“一组一卷、一村一柜、一镇一室”。

    三、明确验收流程。各镇(开发区)对所属列入完善范围的村组进行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整改,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区稳定完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区稳定完善办公室根据各镇(开发区)验收申请,组织验收专家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访谈群众及填写评分表等形式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区检查验收完毕后,形成书面总结报告,迎接市农委检查验收。

    四、严格时间节点。5月15日前,各镇(开发区)完成自查验收和整改工作;5月中旬至6月底,全区基本完成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对稳定完善工作进度快、提前完成的镇、村应及时启动验收工作,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并巩固完善工作成果;个别存在工作困难大、需要适当延期的情况,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集中力量,加快推进,确保验收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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