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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大病保险试点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3-07-22  来源:中国保险报
摘要:7月15日,河北石家庄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启动4天以来,已支付补偿22人,补偿资金为3.4万元。这标志着河北省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试点正式揭幕,商业保险与社会基本保障实现了紧密衔接。

  7月15日,河北石家庄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启动4天以来,已支付补偿22人,补偿资金为3.4万元。这标志着河北省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试点正式揭幕,商业保险与社会基本保障实现了紧密衔接。

  这次由中国人寿石 家庄市分公司承保的石家庄新农合大病保险承保人数615.5万人,覆盖该市所有新农合参合人员。2013年,按照每人20元的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作 为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不再向参合农民个人收取。参合农民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500元即进入大病统筹补偿程序。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 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今年石家庄市补偿比例为20-80%,即最高支付比例可达到80%,最高保障16万元。

  大病保险还与社 会基本保障实行“捆绑式”服务,即基本补偿到哪里,大病医疗就在哪里报销,费用也与基本报销一起支付。同时,在石家庄市辖区内所有市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全部 实行“出院即报”。保险公司专门设立了新农合大病保险热线电话,解答参合农民疑问。另外,石家庄新农合大病保险的保障时间与新农合同步,即2013年1月 1 日零时后发生的费用都可以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据悉,2014年起,河北省商业公司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将在全省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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