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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提至每人每年280元

发布时间:2013-08-13  来源:四川在线
摘要:《工作安排》中指出,将由人社厅、卫生厅分别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率稳定在96%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和75%以上。新农合住院费用实际报销

省政府提出全省医改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

四川在线(微博)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胡佳丽)今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其中指出,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和75%以上。同时,将选择7个市(州)按国家政策要求开展大病保险工作试点。推进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

《工作安排》中指出,将由人社厅、卫生厅分别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率稳定在96%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和75%以上。新农合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力争达到65%以上。

同时,在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上,将选择7个市(州),按国家政策要求开展大病保险工作试点,并推进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同时,今年也将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探索建立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并出台激励全科医生服务基层的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探索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模式改革。

控制医药费不合理上涨 省管药品制定政府指导价格

同时,《工作安排》提出,今年,我省也将指导县级医院按照规定设置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并选派600名县级医院医师到城市医院进修培训。与此同时也将着力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工作。

在便民惠民措施上,工作安排也明确提出要加强医务人员配置,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推行预约诊疗和“节假日门诊”。推进首诊负责制,规范双向转诊和分级医疗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试点推行“先诊疗、后结算”。

此外,我省还将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同时积极探索以补偿机制改革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同时,也将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选取临床使用量较大的部分省管药品,参考主导企业成本和市场交易价格,及时制定和调整政府指导价格,并坚决查处药品购销中暗扣行为。

鼓励依法开办私人诊所 免费为百万农村妇女检查“两癌”

针对社会资本办医,我省将在准入、土地、投融资、税收、人才引进、设备配置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同时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力争2013年全省社会办医机构床位数占比同比增加2-3个百分点,服务量省内占比达到35%左右。

今年,我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要提高到30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达到50%、40%以上。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为100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两癌”检查,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率达到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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