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首页 农业新闻 致富信息 农业技术 农产品价格 农业搜索 农药 网站地图

福建省开展设施蔬菜种植保险工作

发布时间:2013-11-06  来源:人民网
摘要:记者从福建省农业厅获悉,为促进设施蔬菜产业的发展,帮助设施蔬菜大户、家庭农

  记者从福建省农业厅获悉,为促进设施蔬菜产业的发展,帮助设施蔬菜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近日,福建省制定2013年福建省设施蔬菜种植保险方案,开展设施蔬菜种植保险工作。

  该方案旨在加快福建省现代农业发展,明确了各种保险金额。对设施大棚蔬菜生产周期在30天以上,设施大棚蔬菜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生长正常,规范管理,合法经营的设施大棚蔬菜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可在设施蔬菜智能温控大棚保险金额15—30万元/亩,设施蔬菜温室大棚保险金额1—4万元/亩,棚内茄果类蔬菜保险金额2500—5000元/亩,棚内叶类蔬菜1000—2000元/亩。

  方案表示,设施蔬菜企业可根据各自温控、温室大棚的造价、新旧程度,以及蔬菜保险金额,与承保公司协商,确定投保的保险金额,并分别按照1%、1.5%、4%和4%的费率,确定保费。对参保的设施蔬菜企业,在县(市、区)财政按不低于保费10%补贴的基础上,省级财政给予20%的保费补贴。

  方案明确赔付条件,在保险期内(设施大棚保险期限为一年;蔬菜作物保险期限自蔬菜作物定植于棚内开始,到收获结束止,或以事先约定的期限为准),因风灾、水灾、旱灾、雹灾、冻灾、火灾、雷击、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造成设施蔬菜智能温控大棚、设施蔬菜温室大棚及其种植蔬菜损毁的,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规定进行赔付。

打印 责任编辑:文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