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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籍流动人口不愿在县城买房

发布时间:2013-11-08  来源:中国青年报
摘要:农村户籍流动人口不愿在县城买房

 

  户籍制度一直以来都是束缚农民流动、阻碍人们城镇落户的制度性壁垒。而另一方面,各地政府在考虑城镇化水平、制定城镇化的推进政策的时候,这一因素是很少被纳入议事日程的。这表明,尽管户籍制度钳制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国家也还没有拿出一个明确的户籍改革方案,但是,各地在发展思路上都是有主见的,那就是不约而同地绕着走。殊不知,绕开的不仅仅是“户籍身份”,更主要的是流动人口在流入城市的落户权利被回避了。其结果是,不仅我国的城镇化速度落后于工业化速度,而且进城农民的市民化速度,又大大地落后于城镇化速度。

  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进行户籍改革试验。2011年,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佛山等城市先后全面开展积分入户工作。分值计算标准包括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年龄、参与社保情况、纳税情况、住房情况等。外来流动人口积分达到一定额度,即可获得落户机会。然而,目前的积分政策在执行中存在各种问题。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巧燕曾指出,积分政策“部分条件和要求并不合理,明显地嫌贫爱富,嫌老爱壮;大部分只从城镇经济发展需要的角度考虑各项入户条件,农民工的真正贡献、合理需要和内心愿望尚待关注”。

  清华此次城镇化调查数据显示,农业户籍人口的流动率为21%,非农户籍人口的流动率甚至比农业户籍人口的流动率还要高些,达到23.7%。

  这一发现表明,当前中国社会人口流动问题,并非仅仅是农民工的流动。在城镇社会内部,那些来自小城镇、中小城市,拥有非农户籍的人口,为了寻找更好的生活和发展机会,也在大规模地从一个城市流动到另一个城市,他们人数众多,几乎占了全部流动人口的1/3。

  据此,报告提醒,政策制定如果仅仅从农民工流动、农民工融入当前城镇社会的角度出发,就往往有可能使本该由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所分享的利益,落入更具优势的城镇流动人口手中。市民化政策、流动人口社会融入政策,必须正视这一问题,必须分类型对待当前的城市流动人口。

  10月27日,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数据中心发布的一项有关中国城镇化调查报告显示,中国户籍城镇化率非常低,非农户籍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仅为27.6%,20年内农转非比例仅增长了7.7个百分点。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2年年底,城镇化率已达52.57%。然而,这只是基于城镇常住人口的统计。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李强表示,在国家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户籍城镇化率是27.7%,与清华调查数据基本吻合。

  卫生计生委日前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36亿人,相当于每6个人中有一个是流动人口。

  在城镇化过程中,征地拆迁不可避免。调查显示,16%的家庭至少经历过一种拆迁情况。具体而言,承包地被征后,在补偿款、就业安置和城镇社会保障方面得到补偿的受访者分别占79.5%、3.9%和10.1%;宅基地被征后,在就业安置和城镇社会保障方面得到补偿的受访者分别占8.5%和28.1%(补偿款在调查中未提问);房屋被拆后,在以上三方面得到补偿的受访者分别占94.2%、1.8%和20.6%。

  总的来看,房屋拆迁和承包地被征获得补偿的比例是较高的,特别是房屋拆迁,只有极少数样本回答说没有获得过补偿款。但是,征地拆迁后给予家庭的就业安置和城镇社会保障的比例却较低。

  李强表示,以往城镇化里有一个缺点,就是被动城镇化突出。地方政府推进,大规模拆迁改造。当地居民并没有动力,只是被动接受,还有很多人不愿意接受,产生很多矛盾。而且这个过程中产业结构没有得到很好调整,就业机会缺乏,这往往会造成“空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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