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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大病保险让桂东参合农民大减负

发布时间:2013-11-12  来源:郴州新闻网
摘要:近几年来,桂东县新农合通过优化补偿方案和完善各项管理规范,不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但是对于重大疾病,新农合报销后,医疗费用仍是农民不能承受之重。

郴州新闻网11月12日讯(通讯员 方一波)“领到了,早领到了,真没有想到新农合报账后还可以再次补偿,政策真好呀!”。近日,桂东县寨前镇日新村村民李碧华激动地对回访的镇村干部说到。身患肾炎、消化性溃疡多种疾病的李碧华,今年1月份以来先后7次住院,住院费用累计达53076.5元, 新农合报账32681元,如今,新农合大病保险又给予报销3496.3元。

近几年来,桂东县新农合通过优化补偿方案和完善各项管理规范,不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但是对于重大疾病,新农合报销后,医疗费用仍是农民不能承受之重。

为切实解决重大疾病问题,今年7月起,郴州试行大病保险。根据政策规定,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试行后,符合条件的患者在基本医保给予报销后,所产生的自付费用达到一定数额,还可至少报销50%的医疗费,年度最高报销30万元。今年7月1日以前发生超过大病起付线以上的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可追补报销。这样一来,患上大病的参合农民,报销新农合后,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报账,并与大病救助形成有效衔接,让参合农民健康实现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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