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从吉林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获悉,2014年新农合补偿总封顶线达到15万元,较2013年增长5万元。
2014年,吉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将按照省里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执行。《通知》中对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政策、补偿方案、基金使用等作了明确规定,多处较以往有所改变。2014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水平由70元提高到90元。新农合的筹资标准由350元提高到410元。除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外,农村孤儿也纳入资助范围,享受民政部门全额资助。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及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合的个人缴费部分,民政部门按每人每年30元予以资助。
在缴费增长的同时,农民在门诊就医及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也有所增长。2014年,乡镇门诊补偿比例由2013年的50%增长到55%,门诊补偿封顶线增长到215元;门诊慢性病补偿封顶线较2013年增长了500元,即6500元,补偿比例不变。
针对血液透析的患者,新农合加大了补偿比例,在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次透析总费用不超过360元,新农合补偿280元;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次透析总费用不超过400元,新农合补偿280元。如果是低保户、五保户等民政救助对象,民政部门还将每次补偿80元。这类人员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自付部分为40元,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可免费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