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公布2013年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结果的通知(浙农专发〔2013〕100号文件),莲都区12家企业被认定为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截至目前,该区已有79个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
此次莲都新增的12个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包括水果产地2个、蔬菜产地4个、粮油产地2个、茶叶产地4个,生产总规模为686.34公顷,总年产量达4292.2吨。
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是浙江省农业厅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省农业厅《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内“三品”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11〕75号)等规定,在基地环境检测评价、现场检查及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审核基础上认定的。
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三年,其间抽检不合格者,将被摘牌。加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对确保农产品产地与产品质量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