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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农民问题关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

发布时间:2014-01-17  来源:求是
摘要:农民工问题。农民工是基本脱离农村而又没有真正融入城市、尚处于社会结构中第三元状态的一个庞大社会群体。2012年,我国农民工总数达2.63亿人,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农民工大军的主要组成。 近年来,国家采取了

  农民工问题。农民工是基本脱离农村而又没有真正融入城市、尚处于社会结构中第三元状态的一个庞大社会群体。2012年,我国农民工总数达2.63亿人,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农民工大军的主要组成。

  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有效解决了一些农民工问题,但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就业和劳动权益保障不充分。现在,二、三产业持续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企业转型升级带来挤出效应,促进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稳定就业是一个很大难题。已经就业的农民工,由于城乡二元就业体制,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安全防护水平不高,恶意拖欠工资时有发生。二是农民工公共服务不完善。农民工还不能真正平等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特别是子女上学、看病就医、社会保障、住房租购等面临许多困难,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不顺畅。三是农民工社会归属面临困境。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处在城市最底层,很容易被边缘化。绝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本身没有地,从来就没有种过地,也不想再回去种地。如果他们不能融入城市、融入主流社会,就会成为“漂泊一族”,甚至成为一种不确定的力量,对整个国家的和谐稳定和党的执政基础都将是一个重大考验。

  农民的发展问题。农民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主体,农业现代化必须以农民自身发展为基础和归宿,如何实现农民的现代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最艰巨任务。长期以来,我们更多重视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对农民自身发展关注不多,积累下来的问题很多。一是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偏低。近年来,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农业劳动力素质明显下降,“谁来种地、谁来养猪”的问题日益凸显。许多农民受教育程度低,不会运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装备,远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二是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高。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弱化,农民合作组织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只有20%的农户加入了合作社,专业化、社会化的农民服务组织发育滞后。由于组织化程度低,农民只能被动地参与市场竞争,处于农业价值链的最底端。三是农民民主权利落实不够。农民权利保障机制还不完善,特别是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农民仍缺少公平竞争、平等发展的机会和条件,当权益受到侵害时,缺乏正常的维权渠道。四是农民的现代公民意识仍较淡薄。人情礼法至上的思想观念仍在农村社会普遍存在,现代的民主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在农民中还没有普遍建立起来。

  上述问题是当今中国农民问题的突出表现。这些问题解决得好,农民就会成为现代化的“压舱石”和“助推器”,现代化的基础就会牢固;解决得不好,农民问题就会成为现代化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现代化就会受到拖累,甚至掉入发展陷阱。

  三、解决好当今中国农民问题的基本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就会比较主动。解决当今中国的农民问题,就是要使农业、农村、农民跟上现代化整体步伐,使亿万农民更好地参与现代化进程、分享现代化成果,建立起坚实的农业基础、和谐的农村社区、小康的农民群体、一体的城乡体制,最终消除工农城乡差别,防止农业萎缩、农村凋敝、农民掉队、城乡更加失衡,从而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支撑、凝聚力量、减轻震荡、加快进程。

  一要始终坚持“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中国的农民问题将贯穿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不能简单地以GDP中农业的比重和总人口中农民的比重来衡量“三农”问题的分量。在整个现代化进程中,都要坚持“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不动摇。政策上,要切实稳定、完善和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保护农民的积极性,激发农民的创造性。投入上,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健全与国情相适应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让务农种粮农民有收益、得实惠、不吃亏。工作上,要始终保持对“三农”问题的清醒认识和深刻把握,举全党、全国之力持之以恒强化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

  二要始终坚持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战略方向。核心是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关键是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当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最突出的问题是城乡要素交换不平等。要素城镇化超前,农民城镇化滞后,农村土地、资金、高素质劳动力等优质资源过多流向了城市。加之,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低,城乡公共服务还是两套体系、两种标准,农民在人力资源培育和自身素质培养上享有的机会要少于城市居民。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重点是要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富裕农民,也需要减少农民;创新农村金融保险制度,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要素向“三农”流动,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三要始终坚持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是贯穿我们党领导农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一条红线。要坚持多予少取的政策,不能掏农民的口袋,更不能做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这是农村工作的基本准则。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广泛听取农民群众意见,总结提炼农民群众的鲜活创造,充分发挥蕴藏在农民群众中的巨大力量。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即使是给农民办好事,也要农民愿意,不能搞强迫命令。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不能违背农民意愿,让农民“被流转”、“被规模”、“被上楼”。

  四要始终坚持深化农村改革。当前,我国农村改革进入了攻坚期、深水区,只有继续深化改革,才能破除束缚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才能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内在活力,才能建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专题部署了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对深化农村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业科技体制、农村金融保险、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等方面的改革,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要把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工作重点,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问题,着力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

  回顾过去,因为农民的勤劳和智慧,中国创造了灿烂的中华农业文明;因为农民的支持和参与,中国开辟了独具特色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因为农民的付出和牺牲,中国建立起了完整的工业体系;因为农民的勇敢和创造,中国开启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进程。展望未来,因为农民的发展进步和“华丽转身”,中国一定能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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