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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今年9月起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并轨

发布时间:2014-03-10  来源:胶东在线
摘要:春节前夕,山东省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工作,并确定了整合的步骤及时间表,山东省自今年9月1日起,城乡居民将统一参加医保。记者了解到,目前烟台市相关部门已经着手开展整合工作。

  春节前夕,山东省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工作,并确定了整合的步骤及时间表,山东省自今年9月1日起,城乡居民将统一参加医保。记者了解到,目前烟台市相关部门已经着手开展整合工作。

  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山东省确定从今年1月1日起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按照要求,3月底前,在全面摸清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政策、基金收支、信息系统建设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以市政府名义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为保持政策连续性,职能、机构、人员、基金整合后,可暂维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双轨运行、政策不变。6月底前,将完成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改造升级。8月底前,将制定出台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确保自今年9月1日起,按统一政策组织居民参保。

  参保的范围是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其他人员(不含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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