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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启动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报销工作

发布时间:2014-06-13  来源:新农网
摘要:近日,吉林省卫生计生委下发了通知,于6月10日起正式启动今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报销工作。

  近日,吉林省卫生计生委下发了通知,于6月10日起正式启动今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报销工作。

  本年度内最高报销额度30万元。为体现公平性,采取年度分段累计的方式报销,无论年度内多次住院或单次高额住院,报销比例均享受同等待遇。

  通知中同时规定了无转诊手续的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补偿标准。 对于无转诊手续或外伤产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按50%以下比例报销的,大病保险在扣除补偿基数6000元的基础上,按30%给予补偿,且此次费用不累计, 单次单报,即每次都需要扣除6000元的补偿基数。省外就诊无转诊审批的患者,新农合不予报销的,新农合大病保险也不予报销。

  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补偿启动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逾期不报销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报。申请补偿的费用为2014年度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补偿政策的医药费用。当被保险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间跨两个结算年度时,大病医疗费用按照新农合的结算方式予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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