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积极推行“大户+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指导和服务,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4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9%。
二是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以培育种养大户、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抓手,全面提升发展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形成了以企业为龙头,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和合作社为骨干,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补充,新型农民为基础的多元化新型生产经营队伍。
三是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建立耕种服务队49个,年均服务面积在8万亩以上,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29%,农机专业合作社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