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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7月湘潭县311307人次参加新农合农民受益

发布时间:2014-08-29  来源:红网
摘要:27日下午,记者从2014年湘潭县合管委第一次会议上获悉,今年全县共有816308名农民参加新农合,包括核定部门资助参合46440人。在1 —7月共有311307人次受益,其中新农合住院统筹补偿71007人次,门诊及其他补偿240300人次,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进一步提高。
  红网湘潭县站8月28日讯(分站记者 旷颖)27日下午,记者从2014年湘潭县合管委第一次会议上获悉,今年全县共有816308名农民参加新农合,包括核定部门资助参合46440人。在1 —7月共有311307人次受益,其中新农合住院统筹补偿71007人次,门诊及其他补偿240300人次,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进一步提高。

   具体看来,今年全县农民参合率为98.34%,梅林桥、易俗河、中路铺、锦石、青山桥五个乡镇实现了100%的参合率。1—7月,新农合住院统筹补偿 71007人次,参合农民住院率为8.7%;住院统筹基金支出16026万元,人均住院补偿2257元,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率为61.13%,在统筹地 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率为78.29%。门诊及其他补偿240300人次,基金支出1249万元,参合农民受益面为38.14%。

   今年以来,新农合经办模式不断创新,将意外伤害住院费用补偿服务委托人保寿险县公司经办后转型顺利、运行平稳、效果初显。截至7月25日,全县意外伤害 住院补偿3470人次,较去年同期减少576人次,减幅为14.24%;补偿基金980.7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9.88万元,人均补偿2820元, 较去年同期增加347元。


  会议指出,从9月下旬开始将全面启动2015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今年按家庭人数以户为单位设定, 缴费标准为90元/人,实行年度一次性缴清。此次缴费标准较2014年的60元/人有所提高,是依据国务院、省卫生厅等部门相关文件“到2015年,城镇 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农民和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在个人缴费提高的同时,政府补 助标准由320元/人提高至360元以上/人,通过各级财政配套补助再增加进一步强化了新农合的医疗保障作用。

  县领导陈卫兵、李西 文、刘新玉参加会议。副县长陈卫兵指出,新农合制度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在过去的工作中,主管部门做到了基金筹措到位、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到 位,促使老百姓收益水平越来越高,让“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她要求,今后要继续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过度医疗的控制 和意外伤害住院费用补偿的监管,广泛宣传,确保这项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办实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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