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批准沙县继续列入2015年省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县,这是该县连续三年被省财政厅列入省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县。
沙县按照“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四美”要求,在2013、2014年美丽乡村试点县建设的基础上,以“三整治、三提升”为重点,分类开展建设。今年,沙县列入美丽乡村建设共49个村,其中:重点示范村20个(含宜居环境建设村13个),重点提升村6个,重点整治村23个。目前,《沙县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印发,各村已确定了建设项目,正在细化施工方案,并着手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