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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五抓保五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2016-01-01  来源:四川日报
摘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将农产品质量问题提升到了新的高度。近年来,广元市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省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数量和质量并举、效益和安全并重,探索建立了“五抓保五全”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将农产品质量问题提升到了新的高度。近年来,广元市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省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数量和质量并举、效益和安全并重,探索建立了“五抓保五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成功创 建为全省农产品产地无公害化市、全省首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真正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最放心、监管最安全”。

  抓监管体系建设确保全领域。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贯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测体系,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基础和前 提,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支撑和保证。一是建立监管体系。在市、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乡镇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站,村聘任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二是建立执法体系。市、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设立农业综合执法、动物卫生执法、渔政执法机构;乡镇、村由监管站和畜牧兽 医站协助开展执法。三是建立检测体系。市、县、乡三级配齐了必要的样品采集、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建成1个市级农检中心、7个县级农检站、238个乡镇和 155个村农残快速检测室。

  抓监管责任落实确保全过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 任,是法定职责必须为。一是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分级责任制,明确市、县、乡、村“四级”属地管理责任。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各级 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相关部门围绕各自职能职责,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监督检查和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等工作。三是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积极指导 督促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实施生产经营者承诺制,每年集中开展生产经营者责任承诺和签订目标责任书,推动质量安全措施落地生根。

  抓宣传教育引导确保全覆盖。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充分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发挥好各方面的宣传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 围。一是强化对关键群体的宣传教育。二是强化对生产源头的宣传教育。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和项目培训范围,积极向生产经营者传授绿色防控、健康 养殖等生产技术,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规范,从生产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主体作用。通过新闻报道、新闻调查、专家讲座等 多种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抓监督网络构建确保全参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必须实行协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并举,构建强有力的社会监督网络。 一是加强协管监督。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监督工作机制。全方位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实施监督,严格实施农产品检测合格准出、贴标打码上市等管理制度。 二是强化舆论监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测“零距离”监督制度,实现检验检测的公开化和透明化。三是鼓励群众监督。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 众参与监督。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

  抓工作保障措施确保全方位。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领导是关键,资金保障是前提,信息化支撑是保证。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 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严格的市长、县(区)长、乡镇长、村长“四长”负责制。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明确市县两 级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三是强化信息化支撑。探索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入三化·智慧监管”广元模式,通过监管人员入户、监管设备入 场、监管信息入网,促进监管履职网格化、过程透明化、评价实时化。建设了包含网格化移动监管、质量安全追溯、农资条码销售管理、标准化生产信息查询四大系 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

  (作者系广元市人民政府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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