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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市开展春季禁渔交叉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6-04-06  来源:新农网
摘要:今年春季禁渔,南充市农牧业局按省农业厅《关于加强2016年全省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6〕24号)和省水产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相关水域渔政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渔政〔2016〕15号)等文件的部署,在全市开展了春季禁

  今年春季禁渔,南充市农牧业局按省农业厅《关于加强2016年全省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6〕24号)和省水产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相关水域渔政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渔政〔2016〕15号)等文件的部署,在全市开展了春季禁渔工作,经各地不懈的努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违法销售野生鱼、偷捕鱼、电鱼行为时有发生,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决定重拳严厉打击在禁渔期违法捕捞天然野生鱼类和销售天然野生鱼类的行为,从3月21日至3月26日,由分管副局长李先荣领队牵头,在全市进行渔政执法交叉检查。检查组成员由市水产站渔政执法人员和各县(市、区)水产渔政局(站)各选派一名渔政执法骨干组成;检查组分为两个组,第一组:西充县、蓬安县、营山县、仪陇县;第二组: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南部县、阆中市,被检县农牧业局分管渔政副局长任交叉检查组组长,负责提供检查所需车、船及检查地点。每个被检县(市、区)重点检查了1-2处天然水域产场、3-5家涉渔餐馆、1-2个农贸市场以及重点渔船停靠码头。

  经6天的奋战,查处违法捕鱼2起,没收电鱼器1台,劝退在嘉陵江边钓鱼200余人次,收缴并销毁渔网13铺,查获出售天然野生鱼石板条、黄颡鱼、鳜、长吻鮠、鲤、鲫等鱼53公斤,这些鱼就地放回嘉陵江。

打印 责任编辑:文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