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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督查秸秆禁烧

发布时间:2016-05-24  来源:华商报
摘要:又快到焚烧秸秆高发的季节,为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汉中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考核办、环保局负责人为副总指挥,监察、公安、农业、公路及汉中主要媒体部门单位为成员的禁烧工作督查组,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华商报讯(记者 王亮 通讯员 李奕慧)又快到焚烧秸秆高发的季节,为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汉中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考核办、环保局负责人为副总指挥,监察、公安、农业、公路及汉中主要媒体部门单位为成员的禁烧工作督查组,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汉中市禁烧工作督查分为“中心城区”集中督查组、领导包抓县区督查组、宣传报道组、执纪问责组四大类。督查工作实行负责领导包抓县区督查和“中心城区”集中督查相结合方式进行。现场督查时间:夏季为5月11日至6月10日,秋季为9月1日至10月20日。

  市禁烧办要求各督查组负责督促责任片区内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深入县区督查禁烧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措施落实情况、人员在岗情况、现场处理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和日常考核。督查工作要采取日常检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对发现的露天焚烧现象要及时通知所在县区现场处理,详细记录焚烧火点数量和准确位置,填写《督查日报表》,由组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市禁烧办。

  同时,要求宣传报道组负责禁烧宣传、媒体报道、信息报送相关事宜。协同市级新闻媒体对禁烧成效、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对查禁不力,露天秸秆焚烧现象进行曝光。执纪问责组负责秸秆禁烧的检查考核,组织实施行政问责。对各县区禁烧工作中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现场处理不及时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禁烧办从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出近50名工作人员分配至各督查小组,将责任夯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各县区每天禁烧工作情况收集汇总,编发禁烧通报,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激励先进典型,配合执纪问责组对执行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启动问责程序,确保禁烧工作落到实处,大气质量稳定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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