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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市今年秸秆还田将达475.5万亩

发布时间:2016-06-14  来源:新农网
摘要:为切实做好2016年全市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和夏秋两季农业生产的督查指导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近日,徐州市制定出台《2016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规定,我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目标是,还田为主、整村推进、加大补贴、综合利用

  为切实做好2016年全市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和夏秋两季农业生产的督查指导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近日,徐州市制定出台《2016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规定,我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目标是,还田为主、整村推进、加大补贴、综合利用、明确责任、严格督查、强行入轨、全面禁烧。全年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475.5万亩,力争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以上。

  方案要求,各地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活动,全面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食用菌生产、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氨化青贮、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秸秆堆肥、宽行作物行间覆草、密度板生产、秸秆固化成型、秸秆发电、秸草编织、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等多种形式的利用工作。

  今年,主城区全部区域、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两侧3公里及机场周边10公里范围内为秸秆机械化还田整村推进区域。5月底前,全市所有产生秸秆的行政村(除整村推进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的行政村除外),都要建成秸秆临时收储(站)点1―2个;除主城区以及整镇实行秸秆还田的以外,全市其他各县(市)、区每个乡镇(办事处)均要建成1处以上(含1处)秸秆收储转运中心(面积不少于20亩),每处秸秆收储转运中心须配置大型打包机、地磅、抓草机、碎草机、消防设施等设备,确保年收储能力达到3000吨以上;为保证秸秆收储中心的秸秆来源,各地在安排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区域时应给秸秆收储中心收储秸秆留出一定范围。

打印 责任编辑:文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