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6〕5号)和《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交叉抽样检测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7月11~15日,桂林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到南宁市进行例行监测交叉抽样,在南宁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工作人员的陪同协助下,完成了在当地蔬菜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的农产品抽样工作,抽取蔬菜样品105个,水果样品70个,合计175个。
7月18~22日,钦州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到我市进行例行监测交叉抽样,局安监科、检测中心分别安排工作人员组成抽样小组进行协助。分别到蔬菜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地抽取蔬菜水果样品175个,并带回实验室打浆制样。顺利完成了第三季度蔬菜水果样品的交叉抽样工作任务。
兴安县葡萄生产基地抽样
检测人员在实验室做样品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