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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永仁县永定镇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发布时间:2016-07-28  来源:新农网
摘要:为持续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保护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利益,永定镇结合实际,积极落实措施,统筹协调,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全镇农业生产。 一是精心组织。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指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要求镇站所、各村社区深刻领会政策性农业

  为持续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保护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利益,永定镇结合实际,积极落实措施,统筹协调,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全镇农业生产。

  一是精心组织。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指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要求镇站所、各村社区深刻领会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原则、政策要领,熟悉工作流程,正确把握各自角色定位,做到不缺位、不越位,要负责引导、支持和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督促落实其各项措施,扎实做好承保、理赔工作。

  二是宣传到位。切实做好面上和点上宣传工作,通过镇村广播、政府门口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并结合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等工作向农户讲解保险品种、保险责任,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参与农业保险,做到自愿投保的农户不漏保,不愿投保的农户不强保。

  三是规范操作。各村种植大户由村三农保险联络员通知协助县保险公司根据实际种植面积,据实办理保险事宜,不得以少报多、以多报少,各村要严格把关大户投保面积,种植散户由各村三农保险联络员按投保清单收取保费,做好投保清册、公示等投保材料上报工作,并以村委单位投保出单,村组干部不得以虚假流转或虚假代耕投保农业保险。

  四是严肃责任。政策性农业保险时间紧、要求严,各村要严格依照政策性农业保险规定及时承保、及时理赔,投保作物受灾后要督促投保户及时报灾,村组干部要做到据实报灾、据实理赔,投保、理赔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严禁投保户虚假投保、虚假报灾骗取农业保险理赔资金行为;对于因保费缴纳不及时,投保材料、报灾理赔材料上报不及时等影响农业保险工作的,相关人员承担工作失职责任。截至目前,全镇共投保11136.6亩,保费18860.84元,其中水稻1957.5亩,保费3817.12元,玉米8802.1亩,保费14523.46亩,油菜377亩,保费520.26元。

打印 责任编辑: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