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台州市前五年(即2011-2015年,下同)农业自然资源综合评价工作会议在椒江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市农业局王平副局长、市级单项资源管理部门相关领导、局属职能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农(林)业局区划办主任以及市农业区划办公室同志。
会议认为,《浙江省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条例》,已经明确地指出区划行政主管部门和专业主管部门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工作职责。在前五年,市水利局优化供水系统,监测水质;市国土资源局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市气象局综合调查、区划全市气候资源,定期发布气候状况公报;等等。单项资源管理发挥了很大作用。然而,资源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和生态性等特征;综合评价,有助于在整体层面挖掘农业自然资源开发潜力。
会议传达省里要求对全省及11个市前五年农业自然资源综合评价会议精神,交流、研究如何在台州开展该项工作,并就各单项资源动态变化表格填制及其评价报告编制,以及农业自然资源综合层面整合与评价,作出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