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15日,裕民县卫生监督所对我县开展中药饮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先后到县医院、县国医堂、2个村卫生室和1家中医诊所采取现场检查和查阅材料的方式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内容包括: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是否有经营、使用染色、增重、掺杂、掺假等特征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饮片的煎煮管理、加工和配送等服务;医疗机构是否违法违规使用中药配方颗粒以及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储存与陈列管理等情况。从目前专项检查的结果来看总体情况较好,但存在少数储存中药饮片的容器排列不合理,没有品名标签;中药饮片仓库不具备防潮、防鼠、防虫等条件及设施。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整改,并现场予以指导、规范。
通过此次对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县中药饮片的管理,确保了中医诊疗质量,进一步推进了我县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