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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拉特中旗七项措施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02  来源:新农网
摘要:一是制定并印发了《乌拉特中旗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和《乌拉特中旗201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秸秆禁烧工作,与各苏木镇签订2016年秸秆焚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建立了苏木镇干部包组、包片、户

 一是制定并印发了《乌拉特中旗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和《乌拉特中旗201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秸秆禁烧工作,与各苏木镇签订2016年秸秆焚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建立了苏木镇干部包组、包片、户联防责任制。禁烧期间,苏木镇干部到岗到位,人盯人、人盯机、人盯地、人盯树、人盯秸秆,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露天燃秸秆现象,实现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误农时。

  三是巡查到位。禁烧期间,各苏木镇开展不间断的巡查,24小时值班。

  四是宣传发动到位。加强舆论宣传和督导,每个村至少有一条标语、一条横幅;制定了秸秆禁烧宣传方案,印发有关宣传材料。

  五是应急保障到位。各苏木镇成立了秸秆禁烧应急保障组,明确专人负责,出现险情,及时妥善处理。对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等“五边”积存秸秆要及时清理,彻底消除着火隐患。对出现焚烧秸秆的及时查处到位。

  六是严格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17点前向苏木镇禁烧办报告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报告表,实行零报告制度。凡出现火情的,第一时间如实报告,严禁瞒报、漏报。

  七是严格问责惩处。禁烧工作结束以后,经苏木镇考核验收,实现零火点并不误农时的村以及包村人员,苏木镇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发生露天焚烧或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火点的苏木镇,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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