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平台建设。依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县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和农资监管信息平台,为102家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诚信档案。目前已有27家市级以上涉农企业纳入省级可追溯管理平台。
二是提升监测能力。配齐9个乡镇流动监测车辆及监测设备,实现乡镇流动监测体系全覆盖,采取“周检制”,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
三是强化技能培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巡回培训,组织技术人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对生产主体进行一对一技术指导,确保二维码标识准确运用。
一是完善平台建设。依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县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和农资监管信息平台,为102家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诚信档案。目前已有27家市级以上涉农企业纳入省级可追溯管理平台。
二是提升监测能力。配齐9个乡镇流动监测车辆及监测设备,实现乡镇流动监测体系全覆盖,采取“周检制”,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
三是强化技能培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巡回培训,组织技术人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对生产主体进行一对一技术指导,确保二维码标识准确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