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4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种子管理站)接到沙坪镇毕桥村曾某来电,投诉重庆市某种业公司提供的青贮玉米种植产量过低,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接案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种子管理站)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到新民镇七桥村艾家坝实地查看,发现该玉米品种植株较矮,生长不整齐,种植面积在300亩左右,产量低给种植业主造成了较重损失。我队随即联系了供种企业,要求企业承担相应责任,妥善处理好此事。
供种企业来人查看具体情况后,主动配合业主收割完成熟的玉米植株,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多次组织供种企业和种植户进行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供种企业分两次支付30万元给种植户作为补偿,日前已兑现完毕,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一起青贮玉米种子质量纠纷案圆满划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