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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启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6-11-09  来源:新农网
摘要:为全面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推进滕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建设,日前,滕州市启动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此次整治为期三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乡统筹发展为总揽,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全面推进、分步实施、示范带动、争创品牌”的原则,

  为全面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推进滕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建设,日前,滕州市启动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此次整治为期三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乡统筹发展为总揽,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全面推进、分步实施、示范带动、争创品牌”的原则,共分为动员部署、实施推进、总结提升等三个阶段进行,整治以村容村貌、路域环境整治、农村新型社区、特色乡村、乡风文明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乡风文明培育和乡村旅游建设等三大工程。

  此次整治工作的目标为:到2016年底,85%的村达到农村环境整洁村标准,20%的村达到生态文明村建设标准,10%的村达到美丽乡村标准。到2017年底,所有村达到农村环境整洁村标准,30%的村达到生态文明村建设标准,15%的村达到美丽乡村标准。到2018年底,40%的村达到生态文明村建设标准,20%的村达到美丽乡村标准。

  为确保整治顺利进行,滕州市政府成立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滕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负其责、联动配合,共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同时,滕州市还将对各镇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月调度、季督导、年度考评、验收和表彰。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抽调专业人员进行考核。对年终考核排名靠前的镇街,给予通报嘉奖,对排名靠后的镇街,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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