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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隆化县农牧局突出“四环节”监管 严防“瘦肉精”

发布时间:2016-05-24  来源:新农网
摘要:为进一步保障隆化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隆化县农牧局认真落实

 

  为进一步保障隆化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隆化县农牧局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饲料、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四环节”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饲料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经营门店督查,督促建立购销台账,严禁销售“三无”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完善饲料中“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抽检制度,加强新型非法添加物隐患排查。

  二是突出养殖环节的隐患排查。对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场开展隐患排查,查看养殖档案、“溯源单”填写和保存是否规范,严防在猪牛羊育肥过程中添加使用“瘦肉精”行为。督促养殖场建立完善养殖档案、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开展“瘦肉精”法律法规进村入户宣传教育。

  三是加强收购贩运环节的管理。加强了对从事活畜收购贩运人员的管理,要求其作出不教唆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不兜售“瘦肉精”、不收购贩运使用瘦肉精活畜的承诺,督促其完善收购贩运牲畜交易记录,严格执行“溯源单”与动物检疫证明一同流通制度,防止发生“溯源单”由收购贩运人员代替养殖户填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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