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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农产品品牌建设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6-11-19  来源:新农网
摘要:近年来,盐城市坚持把农产品品牌建设作为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扎实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农产品通过工商系统认定的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分别是射阳大米、宁富肉品、恒喜油脂、金威麦

  近年来,盐城市坚持把农产品品牌建设作为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扎实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农产品通过工商系统认定的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分别是射阳大米、宁富肉品、恒喜油脂、金威麦芽、老周豆制品、阜宁大米等;地理标志商标22个,江苏省著名商标33个;盐城市知名商标104个。质监系统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6个,分别是射阳大米、滨海白首乌、阜宁大糕、大丰东沙紫菜、盐城海盐、大纵湖大闸蟹;江苏省名牌产品25个;盐城市名牌产品58个。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农产品品牌工作体系。为把农产品品牌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市、县(市、区)农业部门都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职能处(科)室具体负责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近几年,每年都将农产品品牌建设列入对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和职能处室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从而保证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稳步推进。

  2、加强质量建设,夯实农产品品牌基础。在抓好面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积极引导服务农产品品牌主体,强化质量建设,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农产品品牌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对生产、加工、销售和流通等多个环节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品牌农产品生产记录可追溯体系,确保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近年来,盐城市品牌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

  3、加强服务指导,挖掘农产品品牌资源。围绕优势农产品产业,根据不同区域定位、地理环境、历史文化以及品牌现状,积极服务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江苏名牌农产品、市级名牌产品申报认定工作,鼓励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品牌,积极争创中国名牌农产品,培育和发展“国”字头农产品品牌。在现有品牌中,积极选择具有较好基础、较强产业实力、地区特点明显的产品,进行品牌整合,提升品牌实力。

  4、加强宣传推介,发挥农产品品牌效应。紧紧围绕“培育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的农产品品牌建设目标,坚持“南延北进外销”战略,积极组织品牌农产品参加中国农交会、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跨国集团采购会等系列会展活动,强化与长三角地区和北方城市对接。积极组织品牌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境外促销活动,努力增加农产品出口。据不完全统计,盐城农产品在全国大市场、大超市销售正以年3%左右的速度增长,已逐步成为大江南北消费者的首选产品。滨海县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推广,独立自由开发的“滨海县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推介网”,初步达成意向的进驻厂家(店家)320家,涉及产品1500余种。

  5、加强监管维权,维护农产品品牌形象。积极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切实加强对品牌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管。通过现场检查、常规抽查、例行监测等监管手段,加大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构建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督促品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强化自律意识,加强品牌质量保证体系与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品牌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经营品牌,自觉维护品牌形象。切实加强品牌农产品市场监管,打击冒用品牌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在每次会展促销期间,特别是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期间,都安排专门人员,配合工商等部门查处打击假冒全市品牌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的维权效果。响水县坚持扶优扶强与打假相结合,严厉打击假冒品牌农产品商标和标识的违法活动,保证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定期对品牌农产品进行跟踪监测,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消费者投诉和擅自扩大、转让、冒用品牌农产品称号的,坚决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杜绝砸牌子现象。

  6、加强政策扶持,营造农产品品牌创建的良好氛围。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地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市政府层面出台《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设立农产品品牌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对当年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名牌产品等各类名牌和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相关认证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2015年,大市区共落实品牌创建专项奖补资金7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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