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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象山“稻田养鱼”最高补助30万元

发布时间:2017-06-27  来源:新农网
摘要:“稻田里养甲鱼,生产的优质大米售价每公斤10元,甲鱼每公斤200元。按每亩产500公斤水稻、40公斤甲鱼算下来,一亩稻田产值约1万元,效益是单纯种水稻的4倍。”近年来试行“稻鱼共生”模式,让象山西周的稻鱼情农业生态有限公司负责人肖明朗尝到了“甜头”。 据了解,“

 

浙江象山“稻田养鱼”最高补助30万元


  “稻田里养甲鱼,生产的优质大米售价每公斤10元,甲鱼每公斤200元。按每亩产500公斤水稻、40公斤甲鱼算下来,一亩稻田产值约1万元,效益是单纯种水稻的4倍。”近年来试行“稻鱼共生”模式,让象山西周的稻鱼情农业生态有限公司负责人肖明朗尝到了“甜头”。

 

  据了解,“稻鱼共生”模式是在同一块稻田内既种稻又养鱼虾鳖等,一田多用、一季多收,从而达到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促进粮农创业增收的“双赢”效益。象山从2015年起试点推行这一生态高效种养模式,促进农渔业融合发展,取得良好成效。目前,该县已有2000亩“稻鱼共生”田。

 

  为进一步促进稳粮增收,实现亩产“千斤粮万元钱”目标,象山于近日专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稻鱼共生”稳粮增效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县域范围内全面推广“稻鱼共生”模式。

 

  根据该扶持政策,凡在基本农田上推广应用“稻鱼共生”模式,新增连片面积100亩以上、土地流转5年以上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养殖)大户,按照实际新增面积,在开挖环沟、构筑防逃设施等基础设施改造上,给予每亩6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同时,优先扶持“稻鱼共生”基地抱团开展品牌建设,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对“稻鱼共生”基地创建独立商标品牌、建成精致特色休闲农业园区(基地)的,验收合格后可享受县级相关奖励政策;若成为三产融合示范样板,经专家组验收可作为“一事一议”另行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各基地在水稻品种上,宜选择我们主推的甬优17、甬优1540等品种,并可根据自身的资源特点和经济条件,适当搭配优质特色品种,从而使种植养殖结构布局合理化。”象山县农林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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