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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吹响农产品加工"集结号"

发布时间:2017-07-10  来源:新农网
摘要:“依靠科技进步和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农产品初加工发展,大力开发功能性食品和健康食品,加快主食加工业发展,发展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推进集群集聚发展。实现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

  “依靠科技进步和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农产品初加工发展,大力开发功能性食品和健康食品,加快主食加工业发展,发展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推进集群集聚发展。实现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从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力争通过5-10年的时间,全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转型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在全国市场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大型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引领带动全省现代特色农业全面转型升级,为不断塑造山西美好形象、逐步实现山西振兴崛起提供有力支撑。”6月29日上午,省1212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就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深入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首设山西“农业板”


  “在财政金融扶持方面,一是将贫困县龙头企业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贷款贴息资金比例由过去的省、市、县1∶1∶1,调整为省、市2∶1。将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在资本市场发行的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股权质押等多种形式实现的融资纳入贴息范围。二是鼓励涉农银行允许农业龙头企业以自有不动产、动产以及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进行抵(质)押贷款,适当降低担保门槛和抵押贷款比重,简化办贷手续和审批流程,支持龙头企业及时续贷。三是建立农业龙头企业预备上市企业库,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设立‘农业板’,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进场挂牌、托管、融资,推动企业进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省委农工办主任、省农业厅厅长关建勋介绍。


  在科技创新和加强人才培养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或者企业当年科技研发投入超过年销售收入10%以上,在申报相关科技计划时优先考虑。农业龙头企业投入技术研发费用,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属于税法规定行业的,可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政策”。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办农业龙头企业或到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高校、科研院所人员到农业龙头企业兼职,可按规定领取相应报酬或奖励。对小微型农业龙头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暂时遇到严重经营困难的农业龙头企业,可申请缓缴当年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


  切实保障农产品加工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农业龙头企业。要求各市县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将农产品加工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综合考量税收、项目投资强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安排龙头企业和园区用地。支持与龙头企业相联结的农产品基地建设,在土地整理项目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在符合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为占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际建厂5年以上的龙头企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对不改变土地用途,龙头企业利用自有土地,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以农为本转化增值


  “山西农业现代化不在大而在特,不在规模而在功能。”《实施意见》要求立足我省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以功能食品开发为引领,着力构建农产品加工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进一步加大深度开发力度,不断丰富品种、提升质量、创建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立足我省杂粮、中药材、干鲜果等特色资源优势,依托重点龙头企业,适应市场和消费升级需求,瞄准中高端市场,加快企业自主创新,以山西“农谷”为创新载体,打造功能食品科创城,大力开发功能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扩大精加工规模。积极推进山药、山楂、桔梗等药食同源产品开发。“从山西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实际来看,近年来,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成效显著,农产品加工业带动作用不断凸显。但与发达省份相比,仍然存在企业规模小、精深加工产品少、品牌带动作用不强、产业融合发展程度低等问题。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开发功能食品、保健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山西特色资源优势,补齐农业产业发展短板,大幅提高现代农业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省农产品加工局局长李岳峰说。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龙头企业以杂粮、红枣、核桃、黑枸杞、沙棘、紫苏等为原料已经累计开发出了40多个系列数百个品种产品。目前,全省已开工中药材产业及功能食品、药食同源产品项目132个(比去年增加46个),总投资140.18亿元(比去年增加71亿元)。今年计划开工的中药材产业及功能食品、药食同源产品项目新增57个,总投资72.19亿元。“下一步,我们将科学编制功能食品、药食同源产品三年发展规划。把中药材产业及功能食品、药食同源产品作为今年山西农博会的重要内容,搭建起山西中药材产业发展的‘三新’(新技术、新产品、新标准)平台。支持振东集团年内将黄芪、党参、连翘叶申报国家新食品原料获得成功。在山西‘农谷’全力打造全国功能食品、药食同源产品技术聚集和产品研发的高地。另外在打造农产品品牌上,我们将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各类管理体系认证,鼓励其承担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承担我省农业地方标准的起草工作,在项目选择上给予优先考虑。对于首次获得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等国家级称号或认定的品牌,由省财政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贴。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开设直销车,发展直供直销。实行发放农业龙头企业绿色通道通行证制度,逐步增加发放数量和发放范围,对持证车辆进入城市禁区给予通行便利。”


  确保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优惠


  为确保农产品加工企业各类税收优惠应享尽享,《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可选择部分行业,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凭收购发票按规定抵扣增值税。农产品生产、加工用电将纳入优先保障范围,原则上不参与限电。


  另据了解,我省农产品加工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成为一个千亿级的新型产业、富民产业和朝阳产业,辐射带动农户超过400万户,吸纳农民工就业近50万人。对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我省继甘肃、河北、辽宁之后,全国第四个出台了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施意见的省份。是我省时隔八年之后在省级层面制定的又一份专门针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文件。


  其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超过2000亿元,年均增长6%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1.5∶1;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功能产品研发和品牌建设取得较大突破,行业整体素质显著提升,支撑农业现代化和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更加突出,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转型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在全国市场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大型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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