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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药品“零差价”看病药费纳入“新农合”

发布时间:2012-08-09  来源:绍兴晚报
摘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已经普及,现在,这一政策开始向各村卫生室延伸。这意味着,百姓到村卫生室也可享受到更规范、更便宜的医疗服务了。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已经普及,现在,这一政策开始向各村卫生室延伸。这意味着,百姓到村卫生室也可享受到更规范、更便宜的医疗服务了。

  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过去村卫生室由个体乡村医生自主经营,卫生部门只作业务指导。调查显示,部分村卫生室经营不够规范,不合理用药率较高。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实施,对当地老百姓来说,与卫生部门直管的社区(村)卫生服务站相比,到村卫生室看病药价相对较高,也享受不到报销。村级卫生室的业务越来越差。记者在新昌一村卫生室采访时,就有村医感叹,来看病的村民越来越少了。

  而现在,这一局面将得到改善。据了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当地老百姓前去看病,可享受到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一样的实惠。首先是用药更放心。村卫生室也必须配备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乡村医生纳入卫生部门的监管,其处方将受到监督。

  看病也更便宜了。村卫生室的所有药物也必须实行零差价销售,价格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样。且这些村卫生室也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可以享受到相应的门诊报销。如加入“新农合”的村民可享受到20~30%的门诊报销比例。

  市卫生局有关人士介绍,我市共有1163家村卫生室,从去年底开始逐步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目前已有一半的村卫生室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在这些村卫生室,所有药物由浙江省统一招投标,并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配送。没有了药品收入以后,乡村医生的收入将由政府进行补助,包括日常运行经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随着医改的逐步深入,下一步,村卫生室也允许收取“一般诊疗费”(类似于俗称的“挂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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